第一章 比选公告
井口水厂广告印刷及制作项目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 井口水厂广告印刷及制作项目 ,比选人为 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井口水厂 。比选项目资金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比选范围: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井口水厂广告物料采购及伴随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2.2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2.3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投标人可以是生产企业、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人须提供生产企业授权书,提供信用情况承诺及投标人关联关系自查截图);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经营门店,提供清晰的门市照片;
3.2投标人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且能开据符合规定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提供近期已开发票复印件一份)。
3.3 信誉要求(提供承诺书)
①承诺资格审查申请材料中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
②承诺本项目不接受挂靠投标或中选后转包,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③承诺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比选文件专用合同条款执行
3.4投标人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3年1月-2023年6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5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注明须提供原件的除外,原件备查。
4. 比选文件的获取4.1、投标人于2024年 3 月 25 日 14 时 00 分起可自行在平台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投标人须在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2、此项目将在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平台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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