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源直接采购
公告
公告编号:
HBXYGG202404190011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乌审旗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
HBCGXY202404190008
采购项目名称:
乌审旗环保投资有限公司采购煤矸石综合利用(土地复垦)服务项目(第三段)
采购内容或范围:
乌审旗环保投资有限公司采购煤矸石综合利用(土地复垦)服务项目(第三段)是将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纳林河工业园区排矸单位产生的煤矸石进行综合利用,矸石综合利用量为60万吨(具体量以采购方实际需求为准,据实结算)。
邀请供应商
:
鄂尔多斯市毛补浪昊鑫工程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
:
2024-04-20 00:00:00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所持投标项目如属土地复垦类项目,需取得政府国土部门、生态环境部门、水利部门、林业和草原部门、文旅部门相关批复(应附复垦方案评审意见,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水保方案批复、林业和草原关于项目文件、文旅部门关于项目文件);若投标人为非采矿坑主体单位或非国土、水利、生态环境部门批复项目的责任主体单位,则需采矿坑责任单位出具委托书及承诺书((委托书及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 2))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同意投标人实施的批复文件;
2、投标人所持投标项目如属砖厂等其他建材生产类型矸石综合利用项目,需取得环评批复、环保自主验收文件,(需提交环评报告、环评批复、验收文件、验收报告等)。投标人需是项目实际运营单位,如实际运营单位与环评批复主送单位不一致,需出具主送单位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及承诺文件(承诺格式见附件2)。投标人项目生产出的产品不得用于以土壤改良、地块改造、地块修复和其他土地利用方式直接施用于土地,以及生产筑路材料方式利用,如投标人项目生产出的产品利用去向在获批环评中明确允许则不受此限定。投标人需对产品去向及使用方式进行说明及承诺(承诺格式见附件3)
3、投标人所持投标项目矸石综合利用承诺量及批复量不得低于60万吨,日平均承诺拉运量不得低于10000吨;需提供矸石拉运量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4)
4、投标人所持投标项目如跨省利用煤矸石,则需提供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出具的跨省利用煤矸石的批复文件。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采购文件在招标平台发布,不再另
行线下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凡有意参与者可在本公告期间自行登陆查看和下载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响应文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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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截止时间:
2024-04-23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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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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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手机:18611377889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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