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函
1、采购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公司(以下简称“询价人”)以公开询比价方式为青岛市地铁15号线一期土建一标段三工区项目采购一批定型钢模台车,采购物资拟使用该项目工程建设资金用于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货款支付。
2、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青岛地铁15号线土建一标段三工区位于青岛市城阳区,共计三站三区间,合同金额14.75亿元,包含文靖区间、文阳路站、玉仙区间、仙山路站、仙夏区间、夏塔路站。区间为南北走向,主要施工内容为车站主体明挖和区间盾构施工,总施工单里程3.9公里,工期72个月。
2.2.采购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青岛市地铁15号线一期土建一标段三工区项目施工所需定型钢模台车。
2.3.采购数量: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台/套 | 制作要求 |
1 | 定型钢模台车(永久用电) | HGT15100*18500 | 1 | 见附图1,附图2定型钢模台车设计图 |
说明:以上数量为初步设计估算量,仅供参考,结算依据最终过磅重量(货到现场过磅验收为准)。投标人根据图纸自行设计钢模台车(钢模台车图纸资料详见附图)具体供应数量以实际工程需求及双方共同确认加工图纸为准。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时,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进行任何补偿。
2.4.预计交货时间:2024年5月,以实际买方订单交货时间为准。供方须在收到通知后25天内交货。各报价人也可结合自身情况自行提供最短的交货时间。
2.5.交货地点:青岛市地铁15号线一期土建一标段三工区项目工地指定地点。
2.6.设计和制作要求:
2.6.1.定型钢模台车或钢筋台车的模板材料宜采用Q235钢材,其质量应符合GB/T700的有关规定。
2.6.2.定型钢模台车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地铁衬砌过程中的各项施工荷载,并保证变形在允许范围内。
2.6.3.钢模台车的表面应平整、光洁,拼缝密合、不漏浆。同时不允许有凹痕,皱折或其它表面缺陷。
2.6.4.钢模台车的金属支撑件(如拉杆、锚筋及其它锚固件)材料应遵守DL/T5110-2013的规定。
2.6.5.钢模台车设计图纸应标明设计荷载和变形控制要求,钢模台车设计应满足混凝土施工措施中确定的控制条件,如混凝土的浇筑顺序、浇筑速度、浇筑方式、施工荷载等。
2.6.6.计算台车的强度和刚度时,根据台车种类及施工具体情况,一般按DL/T5110-2013第6章表6.0.5的荷载组合(特殊荷载按可能发生的情况)进行计算。
2.6.7.钢模台车设计方案必须满足地铁车站的体型、构造及混凝土浇筑分层分块等要求。
2.6.8.台车根据地铁车站混凝土衬砌图纸所示断面尺寸设计,并按设计规范要求考虑衬砌断面轮廓尺寸的径向预留变形量。
2.6.9.台车制作应采取液压元件和螺杆结合的配套方式,定位、支固、脱模等动作以液压元件为主,受力(主要是混凝土浇筑过程)以螺杆刚性支固为主,两者实现有机结合。
2.6.10.台车内部管线均应有序、统一规划设置,确保不影响施工人员,供电线路应设置满足强度要求的钢质保护措施,避免触电事故。钢模台车上需要考虑布设高压电缆套管。
2.6.11.人员行走、作业平台需稳定牢固无晃动,满足相应的荷载要求。充分合理设计考虑人员上下通道,便于施工操作。涉及高空临边作业的需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2.6.12.地铁车站衬砌台车混凝土浇筑采用泵送方式入仓,初步拟定台车与侧墙10cm接茬段,利用台车浇筑顶部两侧边墙和顶部混凝土。衬砌台车顶拱应具备可升缩工艺,台车设计荷载需考虑混凝土顶拱超浇厚度(拟定80cm)。台车行走利用轨道行走,满足本工程中顶板受力要求,提供配套的伸缩油缸及相关配件。
2.6.13.地铁车站均为直线段,台车行走应满足部分上坡能力。
2.6.14.直段混凝土考虑15m/仓。钢模台车考虑(15m+0.1m)单边搭接,搭接长度0.1m,台车拼缝按1.5m每榀。
2.6.15.钢模台车行走采用电机行走时,匹配的轨道安装在轨行区枕木上面。模板厚度采用不小于10mm钢板。
2.6.16.正常使用情况下,投标人必须保证每台钢模台车的周转次数应在250次以上,单套台车安拆次数在10次以上,对此投标需作出质保承诺。
2.6.17.钢模台车结构设计应充分考虑到台车二次拆安对接不错位,保证面板平整接合。
2.6.18.招标方负责钢模台车的安装工作,投标方需选派合格的现场技术服务人员(包括机械、电气及系统软件方面技术)在现场完成设备的指导安装工作,并完成调试,直至设备验收合格并正常运行。现场服务费用及所有安全责任投标方负责。
2.6.19.钢模台车在结构设计时应考虑台车上的施工人员不小于30人,钢筋台车下方要保证足够的安全同行空间及材料转运空间。
附图1:台车正视图
附图2:台车侧视图
2.7、质量要求
2.7.1.定型钢模台车的设计应可靠、安全,应满足相应的设计强度、刚度和变形要求,满足混凝土施工过程产生的各种受力工况,确保稳定性和安全性。
2.7.2.定型钢模台车的设计与制作,应满足施工图纸所示的混凝土建筑物表面曲度要求,保证混凝土浇筑后结构物的形状、尺寸与相互位置符合设计要求。模板表面光洁平整,接缝严密,不漏浆。做到标准化、系列化,装拆方便,周转次数高。
2.7.3.定型钢模台车应设计有水平微调功能,以便实现快速微调对中。
2.7.4.定型钢模台车加工制作过程中的各类外购件应有厂家提供的产品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
2.7.5.定型钢模台车各部件及结构件相互联接,应在厂内分别试组装,经检验合格且得到甲方认可后,方可拆卸包装(拆卸前须做配对标识)、运至现场指定位置,交付使用。
2.7.6.乙方必须提供钢模台车的结构详细设计计算书以及的钢筋台车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和产品操作使用说明书(包括常见问题及解决措施)等必备资料。
2.7.7.钢模台车材料、设计、制作、安装等必须满足现行国家及行业钢结构设计、制作、安装等相应规范要求。
2.7.8.设计制作过程中有任何技术参数变化时,在不影响加工制作前提下,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加工。
2.7.9.台车末端(靠近已成型混凝土侧)模板环向设置防漏浆措施。
2.7.10.要求台车设计及制作严谨,充分尊重规范,台车验收工作一丝不苟。
2.7.11.设备交货时必须附带设备出厂合格证、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电气原理图、设备液压原理图、钢模台车的全部尺寸图、施工作业范围图。
2.7.12.设计、制造及试验之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标准。
2.7.13.本次投标要求投标总价(填入投标函及投标报价表的总价中)为含税总价,税率须注明。
2.7.14.交货时,必须同时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原材料的材质证书、质量检测报告和产品合格证。
2.7.15.台车进场时以实际重量计量 ,以“吨”为单位,型钢的外形尺寸和重量偏差按照GB/T706-2016的要求执行,不得超过标准规定值(重量偏差为±5%以内);钢板的厚度偏差按照GB/T709-2019的要求B类偏差执行(所有钢板下偏差不得超过0.3mm)。材料到场后进行过磅称重,偏差超过上述国标规定的视为不合格品,做退场处理,对于过磅存在异议的,找供需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进行复磅,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2.8.结算及付款方式:
2.8.1.先货后款,已验收合格的数量按月进行挂账结算。结算周期起止为上月16日到本月15日。
2.8.2.结算:卖方授权委托人凭买方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送货单等,至少一式三份,买方两份),以双方验收检验合格的数量为结算数量,于本月15日前到买方设备物资部办理《材料结算单》,作为双方结算依据。结算清单明细表一式伍份,需由买方、卖方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买方叁份,卖方贰份。
2.8.3.卖方根据《材料结算单》向买方提供对应金额的国家正式合格有效的增值税专用税务发票(一票制)。发票必须符合买方要求,并为合法、合规、全额含税的增值专用发票(发票信息由买方提供)。卖方对发票等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买方对发票等单据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办理付款审批手续。
2.8.4.买方收到发票并校验无误后,6月内支付给卖方该批次已验收合格产品金额70%的货款,10月内支付该批次货款的25%,剩余5%作为质保金,待最后一批货物交货完成质保期满后未出现质量问题于15个工作日支付给卖方。
付款采用银行承兑、财务公司票据、电建融信、E信通、云信、地铁快信等其它金融支付方式。如甲方采取银行承兑、财务公司票据、电建融信、E信通、云信、地铁快信等其它金融支付方式时,由乙方承担支付时产生的利息、手续费等费用,甲方不贴息。
2.8.5.质保期:到货验收合格后12个月。
2.9.投标保证金:
(1)形式: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的形式。
(2)金额:人民币1万元整
(3)缴纳方式:若采用银行转账,供应商报名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分配保证金打款账号,每个供应商分配账号均不同,供应商可在获取文件处获取账号信息,报价人应在汇款备注中详细注明报价项目名称及编号,投标保证金统一由集采平台收取到统一账户。投标保证金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支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报价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方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方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询价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2.10.履约保证金:
2.10.1履约担保:保证金/银行保函(四大国有银行)
2.10.2履约担保的金额:2万元保证金或银行保函。
2.10.3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以银行保函或保证金形式交付,由雄商高铁站前八标项目收取,具体缴纳要求如下:签订合同前,报价人按照合同约定向采购方交纳保证金或签订合同后提供银行保函作为本次合同履约担保。
2.10.4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及返还方式: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合同履行完毕,最后一批物资交货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无息退还。因卖方原因导致交货时间延长,其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应相应的延长。
2.10.5发生下列之一者,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2.10.5.1卖方发生种违约行为,而致使买卖双方完全终止合同。
2.10.5.2卖方不履行实质性合同承诺。
2.10.5.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或不予退还并不免除卖方对已交付物资的质量保证责任。
2.11.签订合同
2.11.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公开询比价文件和中标人的响应文件在供应链云服务平台(https://scm.powerchina.cn/web/index)签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11.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3、报价人资格条件
3.1.报价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近三年国家认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至少1份。
3.2.报价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报价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允许生产制造企业授权多个代理商进行投标,但生产制造企业与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3.3.报价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国家正式合格有效的增值税专用税务发票(一票制)。
3.4.供货业绩要求:报价人应具有类似工程钢模板或钢模台车等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在2021年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需提供供货合同等证明资料,提供合同应明确显示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3.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一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也不应在禁标处罚期内。
3.6.报价人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次询价采购项目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3.7.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8.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电建集采平台股份公司及水电五局级供应商黑名单中。
4、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05月20日17:00前在平台()注册、在线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