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4003-240041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青海格尔木南山口抽水蓄能电站场内道路工程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以公开询比价方式采购钢模台车,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工程概况、招标范围
青海格尔木南山口抽水蓄能电站位于青海省格尔木市境内,距离省会西宁市中心公路里程约830km,距离格尔木市中心公路里程约35km,距离海西可再生能源基地直线距离约40km,G109国道从下水库西侧约1km处通过。电站总装机2400MW,属日调节抽水蓄能电站,连续满发小时数6h,安装8台300MW立轴单级混流式水泵水轮机组,电站属一等大(1)型工程。
本项目为青海格尔木南山口抽水蓄能电站场内道路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包含6条场内公路,2处施工支洞及进厂交通洞和通风兼安全洞的附属工程。道路工程共计23.416公里,其中路基工程16.747公里,隧道工程3.811公里,进厂交通洞和通风兼安全洞的附属工程2.858公里。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路基土石方工程、边坡防护支护工程、路基排水工程、路基路面工程、涵洞工程、供电照明工程、隧道工程和交通设施工程等。
2.2、招标范围:钢模台车
2.3、采购数量:钢模台车预计总量1台
2.3.1采购数量均为预估量,最终以实际发生量为准。若因投资计划、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数量及采购品种会做相应调整。
2.4、交货时间:预计2024年8月。
2.5、交货地点:青海格尔木南山口抽水蓄能电站场内道路工程项目施工现场。
2.6、投标保证金:不收取。
2.7、结算及付款方式
2.7.1计量方式:钢模台车按吨计量(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报价表填写为预计重量,不作为最终结算依据,结算时以双方共同签字验收的重量为准。买方有权在办理结算前对卖方所供应的钢模台车进行提出复磅要求,卖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2.7.2结算方式:投标人提供的钢模台车安装完成后,由双方组织相关人员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验收清单要双方共同签字确认,投标人凭采购人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以检验合格的数量为结算数量,于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办理结算申请附《收货凭证》到采购人处办理《对账结算单》。在手续齐备下,投标人依据双方共同核对签认的《对账结算单》及相关结算资料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采取一票制结算)。
2.7.3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支付,投标人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率为13%,若遇国家财税政策调整,按调整后政策执行,综合交货单价不作调整。结算办理完成后1个月内向投标人支付结算款的80%;结算办理完成后第3个月再支付本期结算款的17%;剩余的3%为质量保证金,乙方履行完质量保证期内的义务、责任,质保期满(保质期为验收合格后起算,为6个月),无任何质量问题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的质保金。
2.8、质量要求:
2.8.1技术标准:国家标准及其引用标准
2.8.2钢模台车必须根据本工程项目隧道建筑限界、隧道内轮廓线、衬砌厚度等设计参数进行设计,并通过相关规范要求的各项受力计算,提供设计方案及计算书。相关设计参数详见下图:
2.8.3钢模台车基本性能要求
2.8.3.1模板台车支架、模板必须满足混凝土浇筑过程中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要求。
2.8.3.2台车支撑门架结构净空必须满足施工车辆和人员安全通行要求。
2.8.3.3台车支撑门架间距不宜大于2.0m,且门架位置宜与模板拼缝重合。
2.8.3.4台车必须配置自动行走装置和固定装置。
2.8.3.5必须设置可整体调节升降的液压装置,边墙模板应设置可伸缩的液压调节或螺杆调节的支撑装置,并应满足边墙与边墙脚一次浇筑要求。
2.8.3.6台车模板应表面光滑、接缝严密,台车钢模板厚度小于10mm。
2.8.3.7模板必须留振捣窗,振捣窗纵向间距不应大于2.5m,与端头模板距离不应大于横向间距不应大于2.0m,振捣窗不小于450mmx450mm,振捣窗周边模板应1.8m,加强刚度,窗门应平整、严密、不漏浆。
2.8.3.8台车挡头模板应采用可重复使用并能同时固定止水带的定型模板,便于固定。
2.8.3.9台车挡头模板安装应固定牢固、封堵严密,不得损坏防水板。
2.8.3.10台车应与洞室中线垂直方向架设,位置准确,高程满足设计要求。
2.8.3.11台车应根据施工通风风管设计参数预留风管穿越的空间。
2.8.3.12台车电缆线必须穿入PVC管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3.1.1 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
3.1.2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代理的生产厂商须满足1.1条的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4、投标人须成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或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报名。
四、报名时间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24下午5: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在线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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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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