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斗技术创新中心网络定位数据源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BXT-2024-12363),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斗技术创新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为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价应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斗技术创新中心网络定位数据源服务采购项目,预算规模约150000元(不含税)。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 采购内容:拟采购公有云定位服务、公有云水域预警服务、公网地图授权使用服务,用于支撑位置服务平台产品开发。
1.2.2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2.3 服务期:一年。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50000元(不含税),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1.2 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3 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4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
2.1.5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0)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1)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应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供应商及其任一应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采购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2) 法律法规、采购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业绩要求:
本项目须供应商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询价公告发布之日(不含)的类似项目业绩(业绩类型:数据源、定位服务、水域预警、地图授权等)。业绩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合同须提供关键页复印件(首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如提供框架协议,除需要提供框架协议外还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时间为准。资料不全、询价小组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
2.4 财务要求:
供应商能够或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证明材料可为相关税务机构开具的证明材料、以公司名义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合法代开的增值税专票等)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询价文件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4年07月29日12时00分至2024年07月31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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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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