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大纵湖监控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大纵湖监控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JZT-2024-13135 )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且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大纵湖风景区高低空视频监控服务,采购客户定制高空瞭望监测站以及监控设备、综合服务(监控中心智能化、低空监控调测以及人员值守),监测站安装以及相关配套,服务期三年。本项目预算金额约含税总价76.8477万元。
1.6标包划分:项目划分2个标包,具体采购内容如下:
标包号 | 分包名称 | 分项服务、设备 | 数量 | 税率 | 基准价分项限价 不含税 | 标包预算 |
1 | 监测站设备与综合服务 | 高空瞭望监测站设备 | 1 | 13% | 13万元 | 含税总价60.9446万元 |
外电设备 | 1 | 2.7万元 | ||||
监控设备 | 7 | 3万元 | ||||
综合服务 | 6% | 37.56万元 | ||||
2 | 施工服务 | 监测站安装 | 9% | 14.59万元 | 含税总价15.9031万元 |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每个标包中选人为1家,中选份额100%。本项目划分2个标包,可兼投,允许参选人最多中选的标包数量为1个,参选人应在其参选应答文件中明确标注各个标包的中选优先级,若未填写,默认按标包顺序由小到大执行
1.8★本项目最高参选限价:根据基准价(分项限价:不含税)报唯一折扣,最高限价为折扣100%。折扣(非OFF)=1-下浮率(%)。基准价如下:
标包号 | 分包名称 | 分项服务、设备 | 数量 | 税率 | 基准价分项限价 不含税 |
1 | 监测站设备与综合服务 | 高空瞭望监测站设备 | 1 | 13% | 13万元 |
外电设备 | 1 | 2.7万元 | |||
监控设备 | 7 | 3万元 | |||
综合服务 | 6% | 37.56万元 | |||
2 | 施工服务 | 监测站安装 | 9% | 14.59万元 |
参选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分包名称 | 分项服务、设备 | 数量 | 税率 | 基准价分项限价 不含税 | 标包预算 | |
1 | 监测站设备与综合服务 | 高空瞭望监测站设备 | 1 | 13% | 13万元 | 含税总价60.9446万元 |
外电设备 | 1 | 2.7万元 | ||||
监控设备 | 7 | 3万元 | ||||
综合服务 | 6% | 37.56万元 | ||||
2 | 施工服务 | 监测站安装 | 9% | 14.59万元 | 含税总价15.9031万元 |
2.1采购内容:大纵湖风景区高低空视频监控服务,采购客户定制高空瞭望监测站以及监控设备、综合服务(监控中心智能化、低空监控调测以及人员值守),监测站安装以及相关配套,服务期三年。本项目划分2个标包,具体采购内容如下:
2.2.实施地点:江苏省泰州市,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2.3合同有效期:自合同期签订之日起3年。
2.4供货时限要求:采购人下单后15天内完成。
2.5质保期:甲方验收通过之日起36个月。
3.参选人资格要求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本项目要求参选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财务要求: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参选应答截止日,参选人至少具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1)若提供单项合同的,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以单项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若是框架合同,则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如有)、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复印件以及能显示对应关系的订单或其他结算文件,以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时间为准(若同时提供采购订单和结算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准)。(3)项目业绩数以单项合同/框架协议数计算,即同一框架协议下具备多个采购订单,认定为一个项目业绩。(4)签订时间缺漏的,若证明材料可有效判断业绩时间满足要求则予以认可。
3.4本项目要求参选人(适用于标包二)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人员:
(1)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注:由于目前住建部正在进行资质改革换证过渡阶段,新旧资质的等级认定标准均按住建部最新要求执行。)。
(3)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以下人员至少各1人: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通信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②项目负责人:具备通信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
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通信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④企业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此处人员与本项①或②或③中的人员一致
注:(1)三类人员须证企相符且在有效期内,不允许复用,若复用,则其应答将被否决;
(2)参选人应提供上述人员有效的资质证书和及近6个月中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如提供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3.5控股管理关系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3.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1年07月01日起)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19年07月0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9年07月0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分公司/泰州市分公司】列入【全国/江苏省/泰州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分公司/泰州市分公司】列入参选同类产品 “中国铁塔【全国级/江苏省级/泰州市】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串通参选的;
(12)本项目中选后违法分包或非法转包给第三方。
(1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8本次比选接受代理商适用于标包一(监控设备)参选。代理商参选时应当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厂商不得同时参选;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选。
(3)若为代理商参选的须提供制造商授权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相关参选均作否决处理。若为制造商参选的须提供制造商说明并加盖公章。
3.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7月30日09时00分至2024年08月0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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