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PE管及管件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邀请书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2024年PE管及管件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采购清单:
详见比选文件。
2.2技术要求:
详见比选文件。
3、供货要求
3.1、供货时间:合同有效期2年内,卖方根据买方通知的时间、品种、规格、数量分批交货,卖方接到送货通知后,与现场施工单位联系,如现场需求与通知要求不一致,需当天向相关使用部门反馈,确认后需于三天内完成送货;若非库房常备件,及时调配,并于十天内完成送货。
3.2、交货地点:指定地点。
3.3、报价资料要求:报价函、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均需盖章)
3.4、限价:最高限价取费比例为:100%,最高限价单价随比选文件一同发布,投标报价取费比例不得超过此取费比例最高限价,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函中填写取费比例,合同签订时单价按取费比例计算,合同签订时单价=最高单价限价╳投标取费比例)。
供应规模:120000.00元(只作为一个参考值,合同有效期内的供应量不能超过该供应规模,与投标限价无关)。
注:1.投标人在填写投标单价时,为取费比例*投标单项限价,单项限价详见清单。所有投标单项的取费比例必须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
2.电子商务平台报价格式为费率报价,如投标人取费比例为89.00%,则电子商务平台上报价则填写89.00;如投标人取费比例为84.50%,则电子商务平台上报价则填写84.50。
3.5、中标:1、未满足设备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详情见采购清单)为废标;
2、在满足以上要求基础上,报价最低方为中标供应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提供有效的带二维码标识的营业执照。若投标人为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应具备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对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提供授权书原件】
生产企业的投标人不得再将自己的产品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本次投标,否则两者均作否决投标处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4.2 2023年度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3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须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体系认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5. 比选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于2024年8月6日11点00分可自行在平台(/cms/index.htm)上下载邀请比选文件电子版,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cms/index.htm)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此项目将在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定标。投标人需在平台(/cms/index.htm)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者,视为废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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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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