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捷通信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技术服务支撑项目(二期)第二次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2024年中捷通信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技术服务支撑项目(二期)第二次(比选编号:ZJZB-2024-17554),比选人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1)服务地点:中选人为天津分公司下辖地域的辽宁省提供组技术辅助支撑服务。
(2)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
(3)预计标的:203.52万元(含税);
1.2 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为天津分公司开展业务(二期),提供技术服务支撑,框架采购金额上限为203.52万元(含税),需采购服务商1家。
(2)分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分包,中选人数量为1个。
注:本项目的规模为预估值,不作为最终依据,最终规模及详细服务内容以比选人实际委托金额和内容为准。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详见报价表,超过上限报价将否决其参选。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1)参选人须为独立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300万元(含)人民币或等值货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报价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加盖法人公章),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以法人为准,同时法人及分支机构均须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1) 如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查询结果(显示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 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应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查询结果(显示开办资金、证书有效日期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参选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或提供在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的页面的截屏打印件,或提供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2.2 信誉要求: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信誉承诺函):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
(3)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参选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参选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7)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参选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参选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16)法律法规或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2.3 其他要求: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参选人提交参选文件时必须提供《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没有提供该表,其参选文件一律无效。
2.4 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文件售卖时间为2024年08月09日16时00分至2024年08月1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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