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公共建筑及设施设备零星维修维护工程询比公告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中物院成都科学技术发展中心委托,拟对园区公共建筑及设施设备零星维修维护工程采用询比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询比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XHTC-GC-2024-0332
2.采购项目名称:园区公共建筑及设施设备零星维修维护工程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三、采购项目简介:
1.本项目拟入围1家供应商参与园区内公共建筑及设施设备零星维修工程,工程内容包含银河·596园区内星河谷住宅、科研综合楼、能源中心及园区其它所属公共建筑、构筑物和设施设备的零星维修,含土建、装饰、修缮工程、水电安装工程等。框架协议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本项目按合同履行期限内实际发生的派工任务据实结算。因施工任务单具有不可预见性,采购人不能确保本项目实施期间实际发生的派工任务的结算金额达到采购预算,由此带来的风险由入围供应商自行承担,入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后进行报价。合同到期或结算金额累计达到采购预算,合同自动终止(具体要求详见询比文件第四章)。
2、 本项目采购预算80万元,最高限价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3、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4、项目建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5、本项目框架协议采用固定价(固定费率)。
6、入围供应商数量:不超过参加(参加指递交响应文件)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数量的二分之一(本项目拟选择1家入围供应商),若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本次采购活动终止。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项目采用公告邀请方式,在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本项目采用单位推荐方式。
五、评审办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 截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9.被列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不良记录行为供应商名单(被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在禁止期内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0.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0.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2供应商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10.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或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七、询比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询比保证金。
八、询比文件获取方法
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8月26日至2024年08月28日,每日09: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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