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机构: 国家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采购编号: WZYC-FWXJ-2024120681
采购人: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报价人资格条件: 报价人资质要求:无。报价人业绩要求:报价人须满足以下业绩 1. 报价人须提供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期) 化工或火电行业有限空间清理作业业绩 合同 至少 1 个, 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300000.00 元, 报价人须提供符合本采购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采购范围、合同签订时间、甲乙方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询价方式: 公开询价
物资分类: 工程->通用工程施工;服务->其它;工程->煤化工工程;服务->生产服务;服务->综合服务;工程->煤矿工程;服务->勘察设计;通用物资->杂品;服务->技术咨询服务;服务->监理;
主要技术要求: 1.积灰清理:锅炉炉膛布风板床料(含风帽)、锅炉水冷风室、锅炉尾部竖井灰斗等积灰清理,两年合同期内预计清理量870.06吨。 2.积料清理:气化车间研磨水池、灰水槽内积料清理,动力车间脱硫塔、检修槽、料液槽、循环槽内等积料清理,两年合同期内预计清理总量740.76吨。 3.结焦清理:3台气化炉内部及下渣口处结焦清理,两年合同期内预计清理总量40吨。 4.气化炉烧嘴口结焦清理:三台气化炉,每次清理4台烧嘴通道,两年合同期内预计清理总量16次。 5.煤仓清理:动力车间4台锅炉煤仓共8个,合同期内预计清理总量6个。 6.吸污车使用:装置检修期间产生的浆料、淤泥等采用吸污车清理并完成厂区内转运(吸污车容积不小于20m3,不含设备内清理人工费),自作业开始计时,8小时为一个台班,不足4小时按0.5个台班计算,合同期内预计使用车辆50台班。 7.具体作业内容、预估工作量、作业环境及相关要求等见报价表。报价表中所列频次及工作量均为预估量,具体根据实际发生工作量进行结算。 8.具体要求: (1)清理后的积灰、积料、焦渣等废料由投标方自备车辆运至招标方厂区内指定位置。 (2)作业所需工器具、吊车及运输车辆等机械设备、进入受限空间配备防爆摄像头、四合一检测仪、防爆对讲机、耗材、劳保用品等均由投标方自备(具体见报价表要求)。 (3)防爆摄像头要求:现场作业配备的移动监控摄像机符合GB/T 28181-2016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设备的防爆等级不低于装置区的防爆等级,最高防爆等级为Exd II CT6,建议使用支持POE和夜视功能的摄像机,且 与招标方视频监控平台兼容。 (4)作业所需水、电、气、脚手架、长管呼吸器由招标方提供(投标方报价时考虑此因素)。 (5)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煤制油化工板块检维修保运承包商管理的通知》(宁煤煤制油化工〔2023〕45号)要求,管理人员年龄不超过58岁,现场作业人员年龄不超过55岁,直接作业人员身体健康程度必须适合进行高空作业或者受限空间作业,入厂前提供健康体检报告,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要求,作业人须持有有效的高处作业操作证和受限空间作业证。各装置同时作业时,投标方需按照招标方要求增加作业人数、设备机具力量至满足作业需求。 (6)批次工作完成后,甲方对各类清理情况进行全面验收,需满足: ① 设备内的灰渣清理干净; ② 清理后的灰渣运至甲方指定厂区内位置; ③ 现场废料清理干净。 (7)结算以人民币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报价方式: 整单
发布时间: 2024-12-19 17:05:43
报价截止时间: 2024-12-23 11:00:00
支付方式: 电汇
运费承接: 供应方承担异议联系人: 国家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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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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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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