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惠州监狱罪犯自购药品采购项目
竞价邀请函
受广东省惠州监狱的委托,对广东省惠州监狱罪犯自购药品采购项目进行竞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相关情况如下:
一、 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采购编号:04-06-04H-2025-D-E03071
2、项目名称:广东省惠州监狱罪犯自购药品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采购《广东省惠州监狱罪犯自购药品目录(2025-2026年版)》中的药品。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4、采购总预算(含税):本项目所需服务按监狱罪犯实际需求提供,供应期内采购总预算95万元,以实际采购结算,结算总金额不得超过95万元。
5、服务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本项目合同一年一签,具体终止时间以达到预算总金额或截止日期两者先到为准。)
6、合同签订:与广东省惠州监狱签订合同。
7、配送要求:在收到采购订单计划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配送,特殊情况1个工作日内送达,紧急情况(急救药品)需立即配送(送达时间最多不超过6个小时),节假日照常配送。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资格承诺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需提供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资格承诺函)。
4.本竞价项目不得转包、不得分包(提供资格承诺函)。
5、资质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加盖公章。
三、电子竞价文件的获取
1. 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3月05日至2025年03月0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