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中线河南分公司可溶性总固体快速萃取仪采购项目已获得批准,采购人为中国南水北调集团中线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中国南水北调集团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作为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对本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 项目名称:南水北调中线河南分公司可溶性总固体快速萃取仪采购项目
2. 合同编号:NSBDZX/HN/YW/SZ-2025-002;项目编号:NSBD2025HW80101
3. 项目概况:为提升南水北调中线河南分公司水质监测中心实验室检测能力,确保总α、β放射性指标监测项目正常开展,需采购可溶性总固体快速萃取仪。
4. 采购内容:采购适用于低本底总α、β放射性水样蒸发浓缩赶酸等前处理的可溶性总固体快速萃取仪1台套。仪器应配备不低于6个独立的进样管路及抽水装置,并配有自动加酸注射泵装置。各个管路独立抽取水样,自动加酸赶酸并灰化。主要包含水样蒸发仪、自动加酸注射泵、进样系统等。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5. 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6. 供货地点:设备安装于南水北调中线河南分公司水质监测中心(实验室)指定位置。
7. 最高采购限价: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供应商必须是货物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如为制造商响应,需提供自身是制造商的承诺声明(承诺声明须加盖单位公章);如为代理商响应,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制造商公章);
3. 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水质监测设备的生产或供货业绩;
4. 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审当日,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6.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 询比文件的发售
1. 获取时间:2025年3月25日至2025年3月31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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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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