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冠石污水处理厂新能源观光车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鸡冠石污水处理厂新能源观光车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鸡冠石污水处理厂拟购置2台11座电动观光车,基本配置要求:纯电动、续航200公里以上、单车配2台顶置空调、座椅皮革+布套全包、带倒车影像、配备快速充电桩,车身颜色米黄色(参照考斯特),要求是面向市场的成熟车型,电气线路布局科学合理,驾乘操作舒适,维修保养方便。
2.2比选范围:详见第五章 供货要求。
2.3交货地点:重庆市内比选人指定地点。
2.4到货时间:采购合同签订后20天完成车辆交付,并完成充电桩的安装调试,逾期未完成,需在合同中进行约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投标人为投标货物的?制造商,?代理商或经销商。
?3.2 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时,须具有投标货物制造商授权书。
3.3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4.1投标人于2025年4月21日起可自行在平台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必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投标人须在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此项目将在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提前在平台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仍须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者,视为废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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