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能源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2025年泉州泉肖汽车充电站比选公告
铁塔能源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2025年泉州泉肖汽车充电站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铁塔能源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2025年泉州泉肖汽车充电站
项目编号:FJZT-2025-11203
1.2采购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泉州市汽车充电站充电桩及相关施工内容。本项目不含税总预算为88446.55 元,含税总预算为98513.62 元,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 采购内容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基准价(不含安全生产费/元) | 其中(不含税安全生产费/元) | 增值税率 | 不含税总价(含安全生产费/元) | 含税总价(含安全生产费/元) |
1 | 一体式直流充电桩 | 1.设备要求拥有中国铁塔汽充平台协议 | 台 | 1 | 30000.00 | / | 13% | 30000.00 | 33900.00 |
2 | 交流充电桩 | 1.设备要求拥有中国铁塔汽充平台协议 | 台 | 5 | 1100.00 | / | 13% | 5500.00 | 6215.00 |
3 | 配套设备 | 详见基准价表 | 项 | 1 | 17172.00 | / | 13% | 17172.00 | 19404.36 |
4 | 配套施工 | 详见基准价表 | 项 | 1 | 34902.00 | 872.55 | 9% | 35774.55 | 38994.26 |
合计 | 88446.55 | 98513.62 |
注:本项目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具体执行数量以实际下达订单为准。
1.6采购包划分:
√不划分
□划分
1.7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成交人对应的份额比例为100%。
□/家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折扣限价为100%;响应报价超过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2025年泉州泉肖汽车充电站
★2.2供货期限:自订单下单之日起10日内将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2.3交付期限:自订单下单之日起30日内完成并交付。
★2.4质保期:质保期自工程完工交付验收后,签署验收合格书之日起计算至少6年。
★2.5实施地点:福建省泉州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6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年
★2.7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中国铁塔的内部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的要求。
2.8项目类型:施工类。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企业性质: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依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必要时通过网络查询】
3.2控股及管理关系:(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3增值税发票要求:承诺成交后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评审依据:提供承诺函。】
3.4 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评审依据:非联合体声明函。】
3.5资格要求: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评审依据: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扫描件。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上文中所列的“有效”须覆盖至本项目的应答截止之日。如供应商已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
3.6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供应商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监管办公室颁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至少含承装类)五级(或以上)资质。【评审依据: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扫描件。】
3.7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评审依据: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扫描件】。
3.8三类安管人员: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②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④供应商承诺企业按国家要求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具备同等安全管理能力。
注: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三者之间不得复用,如复用则仅评审应答文件中前序该人员材料,后序该人员不予认可。
【评审依据:1.提供相关人员清单。2.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扫描件。3.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扫描件,上述人员资格证书中涉及注册/所在单位的应与供应商一致。4.提供2024年10月1日起至应答截止之日止任意连续3个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供应商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认可)如缴纳主体为分公司,需提供与总公司的隶属关系证明材料。社保缴费信息记录应至少体现:1)供应商名称;2)社保经办机构名称;3)逐月的缴费信息记录或缴费起止始时间。5.上述信息资料不全或提供的材料模糊不清,则该人员不予认可。6.提供承诺函】。
3.9施工队伍配置: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至少配备1支施工队伍,每支队伍人员至少配备2人,其中1人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电工作业,操作项目:低压电工作业);1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
注:要求每证对应一人,人员不得重复持有上述证件,重复持有的只记取一个证。各支队伍的人员不得复用,与“三类安管人员”不允许复用。如复用则仅以响应文件中的前序人员进行评审,排列靠后的该人员不予认可。
【评审依据:需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提供队伍人员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2024年10月1日起至响应截止之日止任意连续3个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供应商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认可)如缴纳主体为分公司,需提供与总公司的隶属关系证明材料。社保缴费信息记录应至少体现:1)供应商名称;2)社保经办机构名称;3)逐月的缴费信息记录或缴费起止始时间。上述信息资料不全或提供的材料模糊不清,则不予认可。2、提供队伍人员的证书复印件;】
3.10代理商: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应答。代理商应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若供应商为代理商,须提供设备制造商对本项目(至少包含“一体式直流充电桩(120KW双枪)”)的授权代理证明,且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响应,设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应答。【评审依据:1、提供有效的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必要时通过网络查询。设备制造商应答的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代理商应答的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一体式直流充电桩(120KW双枪)”)的相应型号授权代理证明。】
3.1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6)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在最近五年内(自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或福建铁塔列为“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列入【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福建铁塔供应商黑名单”的,或者被列入【所有充分竞争采购领域的产品】“公司级黑名单”的。【评审依据:提供承诺函】。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3.12信用要求:供应商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信息报告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应答无效。
【评审依据:①提供上述网站的相应查询材料。②由询价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③供应商提供的材料与询价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询价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④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询价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询价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5月26日17时00分至2025年5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