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盐红四方氯碱厂污水站沸石转轮浓缩装置、乙二醇硝酸储罐尾气治理项目设计、供货及施工总承包-询比公告 项目编号:CGXM--2025093118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合肥 一、项目条件 本项目为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氯碱厂污水站沸石转轮浓缩装置、乙二醇硝酸储罐尾气治理项目设计、供货及施工总承包,采购人为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比,诚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二、项目概况与报价范围 (1)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氯碱厂污水站沸石转轮浓缩装置、乙二醇硝酸储罐尾气治理项目设计、供货及施工总承包采购; 项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循环经济示范园(肥东县撮镇东3公里处)。 项目简介:为了处理氯碱厂污水站沸石转轮浓缩装置、乙二醇硝酸储罐周边区域异味,对现有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彻底消除现场异味。内容如下: 1)西区污水站沸石转轮浓缩尾气处理装置:在西区污水站沸石转轮浓缩装置排口新增一套丙二醇洗涤塔,用于去除硫醚等异味,达标废气利用原有25米高排气筒排放。西区污水站沸石转轮尾气排口污染因子2025年一季度排放浓度(mg/m3)分别为:硫化氢:0.02,氨:2.31,非甲烷总烃:119,臭气浓度:未测。2025年一季度出口速率(kg/h)硫化氢:6.1*10-4,氨:5.0×10-2,非甲烷总烃:3.6,臭气浓度:未测,气量:40000CMH。2025年二季度排放浓度(mg/m3)分别为:硫化氢:0.48,氨:0.53,非甲烷总烃:44,臭气浓度:未测。2025年一季度出口速率(kg/h)硫化氢:1.4×10-2,氨:1.5×10-2,非甲烷总烃:1.2,臭气浓度:未测,气量:40000CMH。西区污水站沸石转轮浓缩装置尾气处理后的要求:硫化氢<0.9 kg/h,氨<14 Kg/h,非甲烷总烃<100 mg/m3,<3 kg/h,臭气浓度<6000。处理效率:三甲胺、甲硫醇、二甲基硫醚去除效率≥40%。(丙二醇洗涤塔安装在沸石转轮浓缩装置旁空地,废液排放至西区污水站) 2)乙二醇硝酸储罐呼吸废气处理装置:分别将硝酸储罐T96001A/B罐顶呼吸阀BV96001A/B、BV96002A/B排放气、回收硝酸罐T96006罐顶呼吸阀BV96003A/B排放气、硝酸浓缩塔给料罐T46015罐顶呼吸阀排放气,新增气体密闭收集系统和一套水洗塔(一级),排放气经水洗后,配管连接至97装车尾气风机B49002进口,提压后送至乙二醇焚烧塔进口。乙二醇硝酸储罐尾气处理后的要求:水洗塔N0X去除效率≥40%。乙二醇硝酸储罐是常压储罐,增加系统后,不得改变原储罐操作压力(水洗塔安装在乙二醇硝酸储罐附近区域)。 3)西区污水站沸石转轮浓缩装置到西区水处理控制室、变电所的距离约100米;回收硝酸罐T96006距离97装车尾气风机B49002约500米。乙二醇硝酸储罐到乙二醇控制室距离约400米。乙二醇硝酸储罐用电从附近的罐区变电所316电房取电,之间距离约100米。现场仪表空气、低压氮气、工厂空气就近取气,到接入点之间距离约80米,详见附图(附西区平面布置图)。 4)具体公用工程接入点、电仪桥架走向等,采购人不组织现场勘察,供应商可自行到勘察,采购人配合。 采购范围:本项目氯碱厂污水站沸石转轮浓缩装置、乙二醇硝酸储罐尾气治理项目,其主要包含:负责从工程设计开始直到中间交接为止的本项目建设相关的初步工程设计、详细工程设计(含详细工程设计、非标设计、技术服务、竣工图编制等)、水洗塔、鼓风机及附属配套设备采购安装、建筑安装施工、单机试车、机械竣工、中间交接直至完成竣工验收、项目文件归档、性能考核等的全部工作(含开车保运)、试车(联动试车、投料试车)、竣工验收,保修期任何缺陷消除、用户培训,以及对EPC总承包工程的技术、质量、安全、环保、文明、进度、费用等全面负责,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2)交货地点: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氯碱厂乙二醇车间硝酸储罐区、西区水处理车间内。 (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40日历天(其中:合同签订后10天内提供施工图,40天内设备到场,90天内项目机械竣工),或供应商也可自报更短的工期。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2024年1月1日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份环保异味治理项目或VOCs治理项目 EPC总承包业绩(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需附合同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和工程设计要求,不能反映需提供技术协议或其它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4)供应商未被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由评审人员统一查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由评审人员统一查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否则,其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效(由评审人员统一查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7)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注:供应商对上述资格要求有任何不符合,都将导致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效。 四、询比文件的获取 (1) 本项目询比文件采用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不向供应商提供纸质询比文件。询比文件发售日期为2025年9月23日至2025年9月29日17:00。 (2) 凡拟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均须先在系统注册,注册完成后凭账号登陆进行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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