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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益阳市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集包承装袋采购项目(第二次)询比公告

2026-04-17 16:07:08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益阳市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集包承装袋采购项目(第二次)询比公告

2026-04-17来源:采购平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益阳市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集包承装袋采购项目(第二次)询比邀请公告

湖南立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益阳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益阳市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集包承装袋采购项目(第二次)的货物进行国内公开询比。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询比。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益阳市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集包承装袋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LHZC-2026-0012

三、项目概述:预计采购18.5万个集包承装袋

四、采购内容:

包号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

最高限价

单价

1

集包承装袋

18.5万个

18.5万元

1元/个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响应,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2)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8.5万元,供应商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3)实际采购数量以采购人订单数量为准,不承诺最低订单数量。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湖南省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若投标供应商为本项目所在地合作供应商,且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上一轮同地区同环节项目年度后评估评为D级,限制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4.与采购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6.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注:供应商须按照“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6年04月17日至2025年04月2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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