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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乙04停堆断路器(第二次)-谈判采购公告

2026-04-22 18:29:06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乙04停堆断路器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乙04停堆断路器。

1.2 项目编号:ZKX-XJD-26-00549。

内部编号:ZKX20260801C091。

1.3 采购单位: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1.4 采购代理机构:中科信工程咨询(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1.5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已落实。

1.6 采购项目概况:停堆断路器的功能是正确接收反应堆保护系统或多样化驱动系统(DAS)给出的自动停堆触发信号、控制室给出的手动停堆指令,迅速切断控制鼓电磁离合器、安全棒电磁离合器及电磁卡锁的供电。

1.7 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1.8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1家、100%。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2.1.1 供货范围

2.1.1.1 设备

(1)硬件设备

供货方应提供满足本项目技术规格书要求的1E级停堆断路器机柜5台,及必要的电缆(如断路器柜间电缆)。

(2)备品备件

供货范围应包含必要的备品备件,1个备用断路器以满足断路器柜维护的需求。

(3)专用工具

供货方应提供机柜安装、调试、维护、测试所使用的必要专用工具、附件和仪表等。

2.1.1 2 服务

(1)工程服务范围

除设备供货外,供货方应提供设备现场安装和调试等相关的技术服务。工程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完成断路器机柜结构图、原理图、接线图等设计工作;

2)配合业主完成现场安装和调试工作。

(2)售后服务范围

设备保质期24个月,从断路器柜验收之日起计算。

在保质期内,断路器柜如出现设备故障,供货方应无条件更换或修复。供货方维修人员应保证在采购买方提出维修要求后48小时内到达现场。

在保修期外,供货方应保证从投运之日起三年内仍承担维修责任和保证备品、备件的供应。之后的长期维修服务(如果需要),将另行约定,不包括在设备采购范围内。

2.1.1 3文件资料

供货方应面向购买方在安装调试、运行维护、检查试验等各方面的需求,制定完整、详细的文件资料清单并经购买方确认。

2.1.2 整体性能

(1)响应时间

从停堆断路器接收到跳闸信号到熄灭电弧的最大切断时间不大于100ms(地震期间不大于150ms)。

(2)可用度

断路器柜可用度大于等于99.99%,设计寿命为不可更换部件40年、可更换部件10年。

(3)储能要求每台断路器通过弹簧储能电机对弹簧进行储能以实现跳闸功能,在断路器脱扣后5秒内,弹簧储能电机应对弹簧实现完全储能。同时应配置带手动备用储能的电气控制装直。

2.2 交货期:2027年1月15日前。

2.3 交货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徐大堡镇海滨村原子能院葫芦岛基地。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满足谈判采购文件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承诺本项目如成为成交供应商,按照科工法[2005]311号及科工法[2021]539号建立相应的质保体系,并承诺在监管类设备或零部件开工前取得科工局颁发的制造许可。

(3)供应商应至少具备一套1E级停堆断路器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4)供应商如不是中核集团合格供应商,须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立即启动中核集团合格供应方认证工作。

(5)信誉要求:

 a.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b.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c.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最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d.未被中核集团及院纳入黑名单、灰名单等(不包含已释放的);

 e.不存在核安全监管“两个零容忍”情形,被核安全监管部门明确停工处罚的,或即将面临停工处罚的。

(6)其他:a.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出现IP地址一致等异常情况;b.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风险阅知”中出现高风险和中高风险提示情形;采购单位将视情况决定对出现上述情形的供应商进行调查或直接采取处理措施。采购单位如进行调查的,供应商有义务配合调查并按要求做出回应,如供应商未按采购单位要求及时回应的,则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已知资料和情况做出相关处理决定。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3)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4)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 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4月27日17时(北京时间),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注册并完成“我要报名”,线上购买谈判采购文件,现场不予受理。

4.2 谈判采购文件售价200元(电子发票发送至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登记的邮箱),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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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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