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大通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
委托监测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2026年大通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委托监测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大通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委托监测项目
1.2采购人:西宁市生态环境局大通县生态环境局
1.3采购代理机构:青海厚照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括:2026年大通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委托监测项目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R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2026年大通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委托监测项目(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服务期限: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3服务地点:西宁市生态环境局大通县生态环境局。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指标: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省级及以上质监局颁发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认定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财务要求: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新注册未满一年的企业需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
(3)信誉要求:经信用中国、(http:///)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取消响应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址(http://www.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http://shixin.court.gov.cn/)栏目查询结果;(提供相应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响应截止时间前5天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年04月29日至2026年05月06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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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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