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四营乡孛旺花园5号院及3号院部分区域保安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王四营乡孛旺花园5号院及3号院部分区域保安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1.1项目名称:王四营乡孛旺花园5号院及3号院部分区域保安服务项目
1.2项目编号:0701-264001170072
1.3采购人: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乡孛罗营村经济合作社
1.4采购代理机构:
1.5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100%落实
1.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王四营乡孛旺花园5号院及3号院部分区域保安服务。
2.2分包情况、最高限价及其他要求:
包号 | 包名称 | 最高限价 (如有) | 最高限价单位 | 服务期 | 服务地点 |
1 | 王四营乡孛旺花园5号院及3号院部分区域保安服务项目 | 90.24 | 万元 | 1年 | 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乡孛罗营村经济合作社 |
备注 | 若首次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响应将被否决。 | ||||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2)财务要求: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信誉要求: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依法缴纳税收记录: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复印件须清晰可辨,并能显示出税种,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不能作为单位纳税的凭证;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若供应商按当地管理机构要求采用按年度或半年缴费一次的方式,则供应商须提供最近一次缴费凭证及加盖公章的说明);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供应商须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复印件、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原件等(自行编写无效);依法免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若供应商按当地管理机构要求采用按年度或半年缴费一次的方式,则供应商须提供最近一次缴费凭证及加盖公章的说明;
(6)其他要求:须具有履行服务所必需的服务团队和专业技术能力。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响应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参与招投标的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采购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售。
4.2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5月15日9时00分到2026年5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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