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苯运输服务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HTCL-XB-261105
甲苯运输服务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甲苯运输服务采购。
1.2 采购人: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甲苯运输服务采购。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100%。
1.7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1.8最高限价:限价为103.00元/吨。报价包含成本、运输、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规费以及所有风险、售后服务费用、伴随货物交运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甲苯运输服务采购,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 服务期:本项目履行期限为2026年6月10日至2027年6月9日,合同履行期限内具体承运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2.3 交货地点:大庆市大同区林源园区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是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3类运输资质。
(2)运力保障车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甲苯运输汽槽车10辆及以上,且牵引车和挂车注册日期在2016年08月1日之后。须提供响应货物运力保障车辆明细表和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罐检报告(有下次检验日期的盖章页),从业人员(数量须与车辆数相匹配,一车一驾驶员一押运员)危险货物准驾证、押运证扫描件。
(3)供应商须投保社会公众责任险(又称超赔险或重大事故再保险),每次事故赔偿责任限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每次除污费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投保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保险,每次事故赔偿责任限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每次除污费不低于500万元。需提供保险单扫描件及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凭证。
(4)供应商须承诺在成交后投保货物运输保险,单车保险金额不低于50万元(提供承诺)。
3.3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一份2023年1月1日至今甲苯运输服务业绩。(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服务合同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上述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3.4信誉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或相关网站查询截图):
(1)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5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采购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采购。
3.6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5月19日17时00分00秒至2026年5月22日17时00分00秒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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