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分公司扬州供应站3、4、5、6号储油罐外防腐、连接工艺管线及操作平台、跨步防腐项目采购公告 | |
| 1. 采购条件 | |
| 本采购项目江苏分公司扬州供应站3、4、5、6号储油罐外防腐、连接工艺管线及操作平台、跨步防腐项目(项目编号:G1100005013014617),项目业主(采购人)为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公司,资金来源于 自筹 。 | |
|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 |
| 江苏分公司扬州供应站3、4、5、6号储油罐外防腐、连接工艺管线及操作平台、跨步防腐 | |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 |
| (一)业绩要求 自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止,响应人应提供1个在类似项目中与本次所投服务相同或类似的石油化工防腐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同类型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须能显示项目名称及规模,所供服务项目规格数量和时间等详细证明材料,涉密信息可遮蔽处理)。 (二)营业资质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须具有石油化工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相关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三)财务报表 响应人须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四)企业信用 截止至报名截止之日,未被市场监督管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络截图)。 (五)项目负责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资格,从事相关工作年限3年及以上,且至少具有1项作为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的相关项目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出具在响应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服务承诺 1.响应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提供承诺函)。 2.响应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响应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提供承诺函)。 3.响应人须近五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近五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承诺函)。 4.近一年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航油、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企业停用交易资格或列入黑名单的状态(提供承诺函)。 (七)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八)其他供应商应规范响应文件编制,满足响应文件符合采购文件中其他实质性要求,响应人应根据采购文件提供详细报价明细。 | |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 |
| 4.1凡有意参加者,获取采购文件前必须在 (系统) 完成供应商注册,注册方法详见系统用户手册(供应商)。 4.2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远程售标。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6年06月03日至2026年06月10日(北京时间,下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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