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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营运管理系统

2026-06-07 18:28:57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资金营运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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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6-07 18:13

生效时间:2026-06-07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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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营运管理系统)(资金营运管理系统)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DF26D-XB-FW-00418-01)

 

XXXXXXX:(被邀请单位名称)

(资金营运管理系统)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第2次采购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 资金营运管理系统

1.2采购人: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4 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为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提供资金营运管理系统建设服务。本系统覆盖场所包含但不限于:交易所市场、银行间市场及其他场外市场等,覆盖品种包含但不限于:投资业务、同业业务等金融市场产品业务,涵盖交易、风控、核算等流程。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1.7 其它(如有):/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资金营运管理系统建设

2.2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限*本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内验收交付,其中核心功能(核心功能:授信额度管理、业务审批管理、风险管理、会计核算、报表管理、外汇中心本币交易平台)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上线(成交供应商需在合同签订时与采购人进行项目执行排期计划)。

2.3建设地点/交货地点/服务地点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服务标准详见技术任务书 

2.5 付款方式:*费用由甲方(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与乙方(成交供应商)直接结算,具体结算办法为: (1)常规付款 项目费用按项目生命周期结算。 公司付款前,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开具对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可迟延支付款项且不构成违约。 首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需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5天内入场开展项目,乙方入场须按甲方有关规定签订入场协议书。无特殊情况下,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 验收款:自项目正式上线之日(以《上线确认单》载明日期为准)起,系统稳定运行三个月后,乙方需书面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无特殊情况下,甲方在30天内完成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含线上流程)。 若使用保函作为项目质保金,乙方需向甲方提供银行保函(保函应当由中国境内营业的商业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的、不可撤销的保函,保函的金额应为合同含税总价的【5】%,用于担保乙方的【履约/质量保障】义务,保函有效期至合同约定的质保期届满),之后3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70%; 自质保期满一年乙方需向甲方提出质保验收,无特殊情况下,甲方在30天内完成质保验收,并签署《质保验收报告》(含线上流程),若发生本合同约定的卖方违约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质量问题、质量缺陷、未能按时履行维修义务等任何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且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承担相应责任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保函出具银行或金融机构提出索赔,要求支付保函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款项。在质保期届满且无质保问题,退还银行保函。 若使用现金作为项目质保金,之后3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65%,项目一年质保期期满后,乙方需向甲方提出质保验收,无特殊情况下,甲方在30天内完成质保验收,并签署《质保验收报告》(含线上流程),之后3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质保金(合同总价的5%)。 本项目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若成交供应商是央企或央企并表范围内下属分子企业,必须使用保函作为项目质保金;非央企可自行选择提供合同总价5%的保函或者现金作为项目质保金。 (2)特殊情形付款: 若因非乙方原因导致上线后1年内无法完成终验,乙方可申请对已开发完成且具备独立使用价值的模块进行单独验收。 结算标准:按报价时《分项报价表》中该模块对应金额的比例核算。 付款比例:该独立模块验收合格后,支付对应款项的 65%(含该部分 5% 质保金)。 后续处理:已付款部分从原合同中剥离,剩余工作(如上清所接口对接),待条件就绪后继续执行或另行协商。

2.6其它(如有)/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采购文件其他章节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需提供证明材料与第一章不一致处,以第一章“供应商资格要求”列明证明材料为准;涉及评审现场查询内容,如评审时因技术问题等其它客观因素导致无法查询的,由采购人在评审结束且问题恢复后组织进行补充查询,查询结果存在异常的,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议):

3.1.1资质要求:(1)供应商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采购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以评审时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 (2)供应商应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及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7001),响应文件中提供在有效期内(含本项目开启当日)的证书扫描件。 (3)供应商具备CMMI3或以上等级认证证书,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或续签证明扫描件;证书有效期或续签有效日期需在本项目开启当日前(含开启当日)。

3.1.2业绩要求: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近5年(自2021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开启当日,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具有1个资金业务系统(合同名称或主要建设内容内包含以下字样之一:(本币/人民币/本外币资金系统或资金管理系统或同业/投资/资管系统或金融市场业务管理)相关且单个合同金额100万元人民币(含税)及以上。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业绩对应合同等关键页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截图,并承诺提供的合同真实有效(如为开口合同,需同时承诺合同实际发生金额不低于3.1.2业绩要求列示的合同金额),承诺格式不限(集中列示否决项响应情况表中明确响应的,视为有效承诺)。 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若有需要,采购人有权在合同签订前对合同等资料进行核查。供应商拒不提供,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有效信息,或补充后仍无法实现有效验真的,将视为提供虚假承诺,按照采购文件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3.1.3人员要求:(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承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团队成员(本项目指:本项目团队全体成员)为其正式员工,非第三方或者退休返聘人员,承诺格式不限(集中列示否决项响应情况表中明确响应的,视为有效承诺)。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若有需要,采购人有权在合同签订前对项目团队成员(与前述对应)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等资料进行核查。供应商拒不提供,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有效信息,或补充后仍无法实现有效验真的,将视为提供虚假承诺,按照采购文件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3.1.4财务要求:供应商应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 (1)近3年即2022年-2024年(或2023年-2025年)不得连续亏损(至少1年盈利)。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3年中最近1年盈利的财务报表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并承诺提供的财务报表真实有效,承诺格式不限(集中列示否决项响应情况表中明确响应的,视为有效承诺)。 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晚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采用联合体方式报价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3.1.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3)与本包件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包件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包件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包件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等关联关系; (7)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报价资格; (8)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1)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2)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 (13)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14)被列入《》 ( http:// )发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15)被列入《军队采购网》 (https://www.plap.mil.cn)发布的“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和“军队采购暂停名单”的; (16)处于被东风公司列入黑名单的有效期限内,或者与被东风公司列入黑名单主体存在关联关系的; (17)被上级公布在《假冒国企名单》的; (18)未按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信用承诺书》的; (19)通过平台上传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包括涉密资质证书等视为密件管理的文件; (2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注:第(12)-(17),以评审时现场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无需提供资料。    

3.1.6 其他要求:/

*3.2本次采购

不接受联合体

3.3供应商均可就本采购项目包件中的1包件报价采购人按下列原则选择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依据评审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且为首次参加平台(询比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登录平台网站免费注册,手机CA(标证通)可同步办理。若供应商未及时在平台注册并办理手机CA(标证通),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已注册并取得手机CA(标证通)的供应商可忽略本步骤。

4.2供应商 2026年06月07日23时59分 2026年06月1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缴纳询比采购文件费用及平台服务费后在网上下载询比采购文件。

4.3询比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

备注:已领购询比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如项目重新组织询比采购,无需重复缴纳文件费用。

4.4 平台服务费 300 /次。

备注:已领购询比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如项目重新组织询比采购,无需重复缴纳平台服务费。

4.5 CA证书(标证通)费用 400 /年,已办理的,无需重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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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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