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湾文化中心品牌形象及VI设计服务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河南荣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城市发展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塔湾文化中心品牌形象及VI设计服务项目进行询比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2.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名称:塔湾文化中心品牌形象及VI设计服务项目。
2.2项目地点: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商城路以南、紫荆山路以东、东大街以北、职工路以西。
2.3采购范围:提供项目品牌形象识别LOGO设计、品牌形象VI基础规范制定、品牌形象VI物料规范设计,以及本项目与亳都新象项目之间,双项目品牌形象VI协同应用规范。
2.4服务周期:自收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60日历天。
2.5服务要求:符合国家、河南省及郑州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并满足采购人要求,具有良好的视觉效果和使用功能。
2.6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承接该项目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2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
3.3财务要求: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由供应商出具承诺)。
3.4信誉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专项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输入供应商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省份默认全部)查询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查询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并提供查询网页(以采购代理机构评审现场查询的结果为准)。
3.5其他要求:
3.5.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响应)资格被取消的状态;供应商没有因骗取中标(成交)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响应)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由供应商出具承诺)。
3.5.2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承诺书,内容应包含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由供应商出具承诺)。
3.5.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询比采购(由供应商出具承诺)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
4.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8月14日至2026年8月19日,每天00: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4.2询比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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