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THS2020109
项目名称:车辆轮胎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4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货物名称 | 供货期限 | 数量 | 全年预算金额 (元、含税) | 技术参数 |
1 | 车辆轮胎采购项目 | 1年 | 1批 | 480000.0 | 详见附件 |
交货地点:按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 |||||
2、合同期限:在合同期内采购总额超过中标金额,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服务的境内制造商、经销商或服务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本项目接受个体工商户或企业投标。请提供投标方合格有效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2、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无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和投标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投标方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4、投标人须提供有无行贿犯罪情形书面说明或承诺函(格式自拟)。5、投标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若是个体工商户此项查询不到提供承诺函即可。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2月20日 至 2021年02月2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