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目 | 内容 | 项目名称 | 内蒙古高速石化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加油站油气回收检测单位采购项目【网上竞价】 | 项目编号 | 09FW20210046 | 采购内容 | 1、采购内容:拟定为12座加油站(G7京新高速公路呼和浩特服务区南、北两座加油站,十八台服务区南、北两座加油站,集宁南服务区南、北两座加油站,苏木山服务区南、北两座加油站,G6京藏高速公路沙尔沁服务区南、北两座加油站,S29呼朔高速大宝山服务区南、北两座加油站)进行现场油气回收项目液阻、密闭性、气液比检测,采购预算金额为10.08万元(2021年度-2023年度); 2、资金情况:采购方资金筹备到位,全部为企业自有资金; 3、标包划分:不划分标包,确定1名成交人; 4、检测地点:G7京新高速公路呼和浩特服务区南、北两座加油站,十八台服务区南、北两座加油站,集宁南服务区南、北两座加油站,苏木山服务区南、北两座加油站,G6京藏高速公路沙尔沁服务区南、北两座加油站,S29呼朔高速大宝山服务区南、北两座加油站; 5、检测时限:2021年度-2023年度(单站每年检测1次); 6、检测方式:现场检测; 7、检测标准:《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 8、检测报告出具:检测完成后出具检验测试报告2份(原件); 9、付款方式:检测方完成检测出具符合标准的检测报告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7 日内一次性付款。 | 报价人资格条件 | 注册成为会员: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2、具有省级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许可证使用CMA标志),检验检测能力范围至少包含依据《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07)检测加油站油气回收中的密闭性、液阻、气液比等三项,提供证书及附表扫描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1年3月17日9:00至2021年3月22日9:00 | 审查资料 | 参加网上询价的供应商需符合资格要求,且报价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未按公告约定时间递交资料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候选资格),供应商需扫描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以PDF格式或图片压缩包格式发送至本公告指定邮箱“a18586098109@163.com”: 1、报名表(详见附件1); 2、营业执照; 3、省级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许可证使用CMA标志),检验检测能力范围至少包含依据《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07)检测加油站油气回收中的密闭性、液阻、气液比等三项,提供证书及附表扫描件。 注: 1、以上资料递交应在竞价结束之后递交,中心本项目负责人拒绝接收竞价期间竞价人递交的所有资料,同时提醒竞价人在竞价前期和竞价期间内注意自己单位信息的保密,保障公平竞价的环境; 2、递交以上材料时,如内容为多页,须加盖公章的骑缝章。 | 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接受现场递交纸质资料或电子邮件发送资料扫描件。 报价结束后,中心负责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齐全性审核,采购人根据中心提供的报价情况,按照公告约定审查供应商资料合规性或检验样品等,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其中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 | 报价规则 | 报价时间:2021年3月17日9:00至2021年3月22日10:00 报价要求:系统须报单价。本次采购最高单价限价为2800元/次/座站(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加油站一年需进行1次检测),包干价,超出最高限价属于无效报价。 注: 1、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时间、价格全部一致,采购方有权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只有一家供应商参与报价,符合公告要求,且供应商网上提交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采购方有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2、最低价为无效报价的,采购人有权不接受并顺延下一低价供应商或重新采购。 | 采购方式 | 网上询价采购(一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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