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S[2021]077
项目名称:锦州市妇婴医院产后康复治疗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2.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产后康复治疗仪技术参数(3台)
1.输入功率: ≤50VA;
2.输出频率: 800HZ;
3.最大输出是有效值不大于38V;
4.治疗仪开路测量时,具有开路保护功能,输出的电压峰值不大于480V;
5.专用治疗罩的的电阻不大于400Ω;其
6.其中中治疗输出为三通道, 三个通道分别设置, 独立操作独立显示独立显示。
7.治疗时间:治疗时间为定时20分钟、30分钟、40分钟、可调节,治疗后可倒数计时,液晶屏分别显示治疗时间倒数,定时误差不大于0.25秒;
8.显示: 治疗项目和时间为蓝色液晶屏显示,治疗项目显示实时化,时间倒数及蜂鸣提示装置;
9. 主要仪器具备 YMD兼容接口,与产康评估管理软件、产后心生理测评软件兼容,实时上传中心软件数据,进行统计管理;
10.主要仪器与产康评估管理软件具可兼容接口;
11.主要仪器与产后心生理测评软件具可兼容接口;
12. 主要仪器具备《产后康复便携操作联接软件》,拥有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及相应的《软件产品产品登记证书》;
13.计算机硬件插板,软件具升级能力;
14.一体化推车式设计,方便移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供货(具体供货期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并具有专业队伍及长期本地服务的能力;2)供应商应具有所投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证登记表(含附表);3)生产企业需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非生产企业需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4)如果供应商不是所报产品的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须具备所报产品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授权书或产品销售代理证书。注:一个生产企业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谈判。3.2具有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3.3具有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3.4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02日 至 2021年04月07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