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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警察学院药品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2021-04-14 09:40:20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建融招字第010号-2

项目名称:福建警察学院药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主要技术要求

合同包最高限额

 

投标保证金

1

1-1

药 品

详见第三章

180000元

1800元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询价文件第六章规定提供。

2.2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进口产品,不适用。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本项目。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文件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2)、投标人必须取得省级认定的药品配送资质证明(投标人须提供福建省药械联合限价阳光采购平台(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招投标平台)配送资质证明);3)、具备药品管理法规规定的相关批发资质;4)、企业在药监局质量抽检中,未发生过违法违规事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15日 至 2021年04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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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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