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黄兴镇混凝土搅拌站开发经营征集合作方公告 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联交所”)受湖南牛力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牛力建材”)的委托,发布长沙县黄兴镇混凝土搅拌站开发经营征集合作方(以下简称“本项目”)公告。 一、申请人承诺: 本申请人已向湖南联交所提交长沙县黄兴镇混凝土搅拌站开发经营征集合作方挂牌申请,按本公告内容由湖南联交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发布信息,并由湖南联交所组织实施交易。本申请人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项目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本项目涉及的各项产权权属清晰; 2、本项目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本申请人所提交的本公告内容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本申请人在本项目执行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湖南联交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本申请人义务。 本申请人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湖南联交所和本项目相关交易方造成损失的,本申请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湖南牛力建材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湖南牛力建材有限公司为湖南鑫牛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于1981年12月1日成立,公司注册资本金6000万元。经营范围:混凝土、预拌砂浆、混凝土外加剂,砂石的生产、销售,机械设备的加工、制作,加工业的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拟建设的混凝土搅拌站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地址:长沙县黄兴镇。 2.项目用地面积:不少于35市亩,合作方意向用地土地使用权证真实合法有效,且土地使用权存续使用期限不低于10年。 3.项目用地规划性质:意向用地为合作方自有使用权的工业用地,且符合长沙市、长沙县混凝土搅拌场规划布点要求。 4. 项目计划建设规模:建设3条180m³/小时预拌混凝土生产线。 5.建站场地基本要求:满足年产80万立方米混凝土生产用水水源(地下水或自来水管网进场),进场道路宽不小于8米,且道路硬化达到二级公路的承载力,场地内配备800KVA(含)以上箱变电源。 四、合作方案 1.合作方征集及合作期限 1.1本次只征集一名符合本公告条件的合作方。 1.2本项目合作期:租赁期8年(不含建设期)。 2.合作方式 2.1合作方应向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黄兴会展经济区管委会及发改、规划、国土、环保等职能部门申报新建混凝土搅拌站项目,并在项目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取得同意在该地建站的行政许可批复。 2.2项目通过行政审批立项之日起六个月内,合作方以其名下的工业用地作为项目建设用地,全额出资并严格按照牛力建材的生产使用要求(详见附件《主要建设项目及要求》)建设一座绿色环保型混凝土搅拌站。搅拌站建成并通过移交验收手续后,合作方按《合作协议》(见附件)约定期限将搅拌站整体交给牛力建材生产经营使用。 2.3牛力建材以自身名义自行申报、办理、变更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及运营的相关手续,合作方予以配合、协助。 2.4合作方按照《长沙市绿色环保型混凝土搅拌站场建设规定》要求,全资投资建设3条180M3/小时三一重工或中联重科生产线。 2.5合作方站场建设规划、设计、设备设施等项目,均须经牛力建材确认同意后,方能进行相应的建设活动。在合作方建设投资过程中,牛力建材派专人提供技术上的协助,提出合理化技术要求及意见,协助合作方加快建设速度。合作方建设质量须满足牛力建材的要求。 2.6合作方负责整个混凝土搅拌站的投资建设及政府部门的协调工作,独自承担相关费用支出;牛力建材配合合作方完善建设手续,如有需要,牛力建材将配合合作方办理或提供相关资料。 2.7项目建成后,合作方将混凝土搅拌站所有设备设施交给牛力建材使用。牛力建材在经营期间,经合作方同意后,有权在混凝土搅拌站内改造或增设相关设备并计入牛力建材固定资产。 2.8经营期内,牛力建材负责所有经营活动及与政府主管部门的衔接工作。 2.9牛力建材按时向合作方支付站场租赁费。 3.相关产权归属及权益 合作方享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产权,牛力建材在经营期间,经合作方同意后,有权在混凝土搅拌站内改造或增设相关设备并计入牛力建材固定资产。 4.搅拌站经营及收益 4.1双方合作期限内,合作方不参与混凝土搅拌站的生产经营与盈利分配,亦不承担混凝土搅拌站可能产生的亏损及其他生产经营责任。经营期间内,混凝土搅拌站生产产生的一切经济收益均归牛力建材所有。 5.《合作协议》的签署 自报价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合作方应与牛力建材签署《合作协议》。如合作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合作协议》,自报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5天的,牛力建材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合作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牛力建材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五、本项目站场租赁费挂牌价:人民币988.29万元/年。 意向合作方须对站场租赁费进行报价,并同意牛力建材以最终报价(成交价)向意向合作方支付站场租赁费。 六、站场租赁费的支付 意向合作方同意,牛力建材在合作期限内,每年向合作方支付固定站场租赁费。合作期限及站场租赁费自《合作协议》约定计算和收取。 七、意向合作方资格条件 1.意向合作方应为依法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3、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八、合作方及站场租赁费的确定 1.符合资格的意向合作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湖南联交所网站(www.hnaee.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提交报名材料,报名资格通过审查后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项目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报名的截止时间) 2、公告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且意向合作方网上提交报价不高于挂牌价的,则该意向合作方确定为最终合作方,意向合作方所报价格即为成交价;若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则采取网上询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合作方,报价最低者为最终合作方,最低报价为成交价。 3.意向合作方(竞买人)在参与项目时,应保证以不高于人民币988.29万元/年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低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意向合作方报名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牛力建材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成交后,未成为合作方的意向合作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4.意向合作方竞买成功成为合作方,则交易服务费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余额在合作方与牛力建材签署《合作协议》后无息退还给合作方。如意向合作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项目合作或者在被确定为合作方的次日起15个工作日内拒绝与牛力建材签署《合作协议》的,交易保证金50万元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牛力建材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5.合作方与牛力建材签署《合作协议》3个月内,未按《合作协议》等相关约定开展混凝土搅拌站建设等相关工作,则视为合作方违约,牛力建材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有权追究合作方的违约责任。 上述三至七条内容将构成《合作协议》的主要条款。 九、意向合作方报名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如有)、意向合作方的内部决议(上述材料为复印件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3、意向合作方自有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位于长沙县黄兴镇,面积不少于35市亩,土地使用权证真实合法有效,且土地使用权存续使用期限不低于10年的证明材料。 4、意向合作方自有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符合长沙市、长沙县混凝土搅拌场规划布点要求的证明材料。 5、法律、法规规定及湖南省联交所认为必要的材料。 6、参加网上询价的意向合作方需符合资格要求,在公告期内意向合作方需将以上资料交至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详细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23A楼)进行资格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意向合作方才能参与报价: 十、联系方式:刘先生0731-84119187,13739076928。 十一、公告期限:自2021年4月15日起至2021年4月28日17时整止,该期限也为报名期限,共计10个工作日。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合作方,则信息发布终结。 十二、报价时间:2021年4月15日9:00至2021年4月29日10:00(无需上传报价单)。 十三、交易指南: 1、意向合作方注册账户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平台操作指南操作,登录账号后在网上进行报名并按公告要求提交报名资料。本项目为网上询价项目,无其他文件,意向合作方报名且报名资料通过审查,同时缴纳保证金成功后即可在上述报价时间内进行网络报价。意向合作方在规定的报价期间报价。意向合作方在规定的报价期间不可修改报价。报价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操作指南。 2、意向合作方服务费(双方各承担50%):年成交价100万元(含)以下的部分,按2%支付; 100万-500万元(含)的部分,按1.5%收取;5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1%收取。 3、特别提示:本项目网上报价只有一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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