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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禅城区税务局2021年度房屋、土地交易价格评估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2021-04-14 19:08:32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受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禅城区税务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禅城区税务局2021年度房屋、土地交易价格评估服务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禅城区税务局2021年度房屋、土地交易价格评估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0809-2140GDB3504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

项目联系电话:020-83172166-85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禅城区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57-8383731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020-83172166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经营许可或设立证明文件(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政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身份证明文件(适用于自然人,包括但不限于公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为准;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供应商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下列证明之一为准:

a.2019/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或鉴证的含财务报表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汇算清缴报告(适用于在上一年度前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年度由连续12个历月构成,从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b.最近一期财务报表(适用在上一年度或本财务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c.存款账户开户银行最近一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

d.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适用于自然人)。

e.以银行出具保函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担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且需缴纳磋商保证金的项目)。

3)供应商应当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具有相关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为准(可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供应商应当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最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免税证明材料)和最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如依法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免缴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准。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该项行政罚款达到规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的金额,如果该行政罚款所属的行业行政部门、行政区域对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的金额不一致的,以金额最低的为准)。如无重大违法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同一包组)的报价;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组)的报价)。(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任何记录名单之一;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已按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的规定获取了采购文件。(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房地产土地评估二级或以上资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 年4 月15日至 2021年4月16日(采购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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