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持有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报价人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列到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证明截图(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截图(http:///)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http://wenshu.court.gov.cn/); 3、报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经营业绩、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不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法定资格与能力,须提供近3年(2018-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尚未完成上年度的财务与审计工作,可依次向前递推一年; 4、报价人须有所投产品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 5、报价人须有所投产品原厂维保授权书; 6、报价人须为F5认证的代理商(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并加盖公章); 7、报价人须具有二级或以上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ITSS)资质(须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2018年1月1日至今(以签约时间为准),报价人至少有1个国有商业银行总行或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或省级农信社所投产品的案例,须提供相应行入围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或框架合同(包括首页、甲乙双方盖章页、设备清单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银行清单详见表1); 9、报价人承诺并实际到位的项目核心技术人员不得少于2人;报价人承诺并实际到位的项目经理须具有8年以上相关系统实施经验及项目管理经验,项目经理须具有F5 DNS产品高级资质证书,并实施3个(含3个)以上与本项目同等规模的项目。(须提供相关工作人员1年以上的社保证明,如果为第三方代缴社保的,提供投标公司与第三方的合作证明,须提供相关项目实施经验及工作简历、资质证书等佐证材料并加盖公章);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 11、非法人代表参与投标的,经办人须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