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2021年维护整治方案及现场稽核质检服务(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2021年维护整治方案及现场稽核质检服务(二次)/CITCC-HLJTT2101051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1.3采购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已具备比选条件。
1.5采购项目概况:44万元(不含税),税率6%。
序号 | 服务名称 | 单位 | 预估数量 | 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 |
1 | 更新改造及维修方案审核 | 件 | 2000 | 20 |
2 | 铁塔及外市电安全审核 | 件 | 2000 | 20 |
3 | 现场检查 | 站 | 1200 | 300 |
注:上述采购数量为预估量。 |
1.6标段划分:不划分。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中选人数量1名,中选份额100%。
1.8本项目最高限价:参选人须在各分项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的基础上进行整体折扣报价,折扣精确到整数位,以%的形式体现,参选人所报折扣不能大于等于100%,否则否决其应答。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针对全省目前开展的安全隐患整治,更新改造,铁塔春检等工作,进行前期方案审批、问题现场核实、整治后评估等业务全流程质检。
2.2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
2.3服务地点:黑龙江省。
2.4合同签订方式:框架合同+订单。
2.5付款方式:按月考核打分,按季度付款。
2.6报价方式:采取整体折扣报价,参选人须在各分项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的基础上进行整体折扣报价,折扣精确到整数位,以%的形式体现,参选人所报折扣不能大于等于100%,否则否决其应答
价格包括但不限于检测费用、交通费、仪表使用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3.参选人资格要求
2.
3.
3.1参选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已完成“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营业执照(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3.2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 企业信誉:参选人须具有良好企业信誉,须提供未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证明材料(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4本项目不接受同一公司中母公司、子公司的同时投标。参选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黑龙江省/黑龙江省各市分公司“黑名单”的。
3.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4.
5.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电子版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1年06月12日08时30分至2021年06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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