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市分公司2021年明光市潘村镇“蓝天卫士”秸秆禁烧监控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市分公司2021年明光市潘村镇“蓝天卫士”秸秆禁烧监控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市分公司2021年明光市潘村镇“蓝天卫士”秸秆禁烧监控服务项目(项目编号:AHTTZB210190)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市分公司
1.3 采购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明光市潘村镇“蓝天卫士”秸秆禁烧监控服务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本项目所需的集成服务、维护服务及监控设备。预算金额为不含税33万元,以上金额为预估金额上限,最终采购规模以实际订单发生为准。
1.6 标包划分:
R不划分
□划分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R一家,100%
1.8 本项目最高参选限价
□不设置最高参选限价
R★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合计不含税总价330000元,参选人所报价格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项目为明光市潘村镇“蓝天卫士”秸秆禁烧监控服务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本项目所需的集成服务、维护服务及监控设备。预算金额为不含税33万元,以上金额为预估金额上限,最终采购规模以实际订单发生为准。
2.2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或实际采购金额达到框架合同金额之日止。
2.3★工期:自订单发出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完成施工。
2.4★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36个月。
2.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标准并满足比选文件采购需求要求。
2.6维护期:三年。
2.7项目地点:滁州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参选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证明材料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3财务要求:能够按采购人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
3.4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安徽省 “禁止交易企业”的。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非法转包、分包。
3.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1年6月16日00时00分至2021年6月18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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