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JKHYDX-F4007
项目名称:酒泉市某单位防暑降温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3.53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53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计划采购防暑降温物资39种,主要包括饮料(矿泉水、可乐、雪碧等)、冷饮(棒冰、小布丁等)、水果(西瓜、白兰瓜等),具体采购数量、规格、计量单位等详见《询价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按合同中约定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采购需求;(2)须提供2020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或近期银行资信证明;(3)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3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缴纳凭证)(4)须提供近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未发生法律诉讼的书面声明;(5)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仅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近3年(2018年至今),供应商在《军队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无行政处罚或不良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因供应商原因被政府或其他相关部门宣布取消投标资格(或列入黑名单))2.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3.供应商公司法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招标活动。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本单位采购活动的处罚(须由拟投标供应商公司提供书面说明)。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17日 至 2021年06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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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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