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HCT2021-0816-2
项目名称:青铜峡市大坝镇高桥村砖瓦用粘土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 (元) | 备注 |
青铜峡市大坝镇高桥村砖瓦用粘土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采购项目 | 其他服务 | 1 | 详见询价文件 | 40000.00 | 具体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4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依合同约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带有二维码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原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原件);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原件);5.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原件);6.投标单位须具备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原件)7.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加盖鲜章),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16日 至 2021年08月1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