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TZB(ZX)2021-049
项目名称:周宁县保障性住房8号楼人才公寓(二期)家具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4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单价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询价保证金 |
1 | 1-1 | 家具及设备 | 1批 | 460000 | 否 | 460000 | 92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询价内容及要求:详见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及询价通知书第四章》。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特定条件:包:1明细 描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参与;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询价文件第六章规定提供。(注: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国家强制要求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3C认证、信息安全认证等),必须提供该产品的证明文件或认证证书复印件;本次采购货物若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按《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并提供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4.3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8日 至 2021年10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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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