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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金星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大路口(高坑)片消防站车辆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2021-10-17 16:27:31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MYG2021-QL010

项目名称: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大路口(高坑)片消防站车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06.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6.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

包号

品目号

货物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万元)

主要技术规格

供货时间

供货地点

第一包

1-1

泡沫消防车

1辆

59

详见第三章询价内容及要求

按采购单位指定时间

按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1-2

水罐消防车

1辆

47.5

注:本项目均设有最高限价,投标人任一品目号产品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均视为投标人整个合同包为无效报价,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三证合一,仅需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5、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6、所有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并签到。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8日 至 2021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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