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东片区2号地(XARD—0050宗地、XARD—0051宗地、XARD—0052宗地)房屋建筑及配套设施项目第三方设计优化咨询服务比选公告
容东片区2号地(XARD—0050宗地、XARD—0051宗地、XARD—0052宗地)房屋建筑及配套设施项目第三方设计优化咨询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特公开邀请响应人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容东片区2号地(XARD—0050宗地、XARD—0051宗地、XARD—0052宗地)房屋建筑及配套设施项目第三方设计优化咨询服务。
1.2 项目资金情况: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1.3 采购人:河北雄安商务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1.4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1.5 采购项目概况:项目总建筑面积177.81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7.81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最终建筑面积以实际审定为准。项目投资约106.1亿元。
容东片区2号地项目(XARD—0050宗地、XARD—0051宗地、XARD—0052宗地)房屋建筑及配套设施分3个施工标段进行建设,其中:
标段1(XARD-0050宗地)总建筑面积约47.70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3.69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4.00万平方米,最终建筑面积以实际审定为准。项目投资约27.8亿元;
标段2(XARD-0051宗地)总建筑面积约70.24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50.24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0.00万平方米,最终建筑面积以实际审定为准。项目投资约40.9亿元;
标段3(XARD-0052宗地)总建筑面积约59.87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3.87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6.00万平方米,最终建筑面积以实际审定为准。项目投资约37.4亿元。
1.6 中选人数量:1家。
1.7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阶段的建筑、结构、水电暖、钢结构及幕墙专业等设计优化;设备选型、采暖系统、机电系统技术支撑;设计成果的综合评价、审核、优化,出具施工图阶段优化咨询报告;设计过程管控、精装顾问等工作;确保咨询成果落实。
2.1.1设计成果综合评价。对设计成果及时开展设计评审工作,对设计成果的安全性、合理性等进行总体评价及分析,杜绝技术失误和资源浪费。
2.1.2设计成果审核。具体包括审核各业态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成果及设计说明、相关技术图纸、计算书等有关内容。
2.1.3设计成果优化。深入分析本项目功能布置,尤其是对自持物业的功能提出合理优化建议;深入分析本项目的成本控制目标,对各阶段、各专业设计成果进行设计优化。
2.1.4提供设备选型、采暖系统、机电系统技术支撑。对机电设备选型提出合理化建议,对采暖系统、机电系统进行合理优化,确保经济合理。
2.1.5设计过程管控。对设计进度及各专项提资进行梳理管控,确保设计进度匹配项目开发节奏,并对设计单位履约情况进行评估,负责各项优化成果落实到位。
2.1.6精装顾问工作。整体把控精装方案及机电点位配置的合理性,保证精装方案满足使用要求和人性化要求;全过程协助把控材料封样及品牌选定,确保精装品质。
2.2 服务期限:自施工图完成第三方单位图审后,至竣工验收合格止,约20个月。
2.3 建设地点:雄安新区容东片区东南,北至E22路,西至N21路,南至奥威东路,东至N28路。
2.4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新区相关规范标准及第三方单位图审审查要求。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格要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业绩要求:近五年内(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五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担过一个类似项目业绩。
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单个合同建筑面积大于等于20万平米的民用建筑设计优化咨询服务或设计项目业绩。
(3)项目负责人要求:同时具有①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②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4)财务要求:提供2017、2018、2019年度(若2017年后成立,提供成立至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
(5)信誉要求: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1)纳入雄安新区或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
2)近3年内(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采购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
3)近2年内(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采购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近3年内(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响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5)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6)近1年内(从申请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
7)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8)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9)被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按照《中国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安全质量履约信用评价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版)》(雄安集办发〔2021〕1号)的有关要求被拒绝参与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中国雄安集团网站(http://www.chinaxiongan.cn)公示通报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
10)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0]161号文,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响应人;
11)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的;
12)上述第5)、6)、7)条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3.2 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
(3)响应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响应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响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比选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3年内(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有严重违约或承担项目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1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响应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17)响应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18)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19)为比选项目的前期勘察设计提供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比选项目的申请;
(20)以上(16)(17)(18)与3.1(5)信誉要求不一致的,以(16)(17)(18)条要求为准;
(2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比选文件获取
4.1注册:有意向参加该项目的单位,须在平台
进行用户注册,经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
4.2文件下载:2021年3月12日18:00至2021年3月16日17:00。
4.3文件下载方式:系统登录—投标管理—文件下载。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2日14:00,响应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编制完成的响应文件上传至平台。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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