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黄陶勒盖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巴彦高勒煤矿履带式转载破碎机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黄陶勒盖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巴彦高勒煤矿履带式转载破碎机维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内蒙古黄陶勒盖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内蒙古黄陶勒盖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工作由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服务单位。
二、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内蒙古黄陶勒盖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巴彦高勒煤矿履带式转载破碎机维修项目
项目单位(买方)及项目简介:巴彦高勒井田位于呼吉尔特勘查区的南部,向西南距乌审旗政府所在地达布察克镇约12km,行政区划属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呼吉尔特乡和图克镇管辖。
巴彦高勒矿井的设计生产能力为4.00--10.00Mt/a。
井田位于鄂尔多斯高原之东南部,为毛乌素沙漠的东北边缘地带。井田内地形最高点海拔标高为1293.1m,最低点海拔标高为1262.4m。
三、招标的范围和要求
服务内容:履带式转载破碎机(PZL1500/300)1部;具体维修内容详见技术文件。
服务周期:维修方须在签订合同后60日内完成设备的全部维修内容,并调试合格交付矿方使用。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近三年内类似项目服务业绩;
3、具有相关设备维修的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5、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投标人应提供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并显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检察机关网站上通知自2018年8月1日起停止行贿犯罪档案工作的,应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
8、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获取招标文件
6.1本项目实行在线报名和售卖招标文件。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3月12日至2021年3月18日下午17:00,进入《平台》(/)在线报名和购买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1)具体流程为:登录系统(未注册用户请先注册)→寻找商机→我要参与【请务必按要求填写对应信息,并按标段上传报名资料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受)→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线上支付标书款和平台服务费→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系统联系电话:010-86397110。
(2)报名单位须凭企业数字证书(CA)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之前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登录平台,点击首页【CA办理】,即可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
6.2(1)本次实行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标段。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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