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
八角发电厂液氨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1-03-2059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八角发电厂液氨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八角发电厂,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八角发电厂液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标段华能烟台八角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规划建设4×600MW级燃煤机组,本期新建2×670MW超超临界供热机组,采用带海水冷却塔的循环供水系统,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本次采购药品为液氨,采购数量400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 专项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若为生产商,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人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委托具有危化品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并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委托合同或证明材料。投标人若为经销商(代理商),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还应提供液氨产品制造商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人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委托具有危化品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并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委托合同或证明材料。
3.2.2 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2018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日期为准)不少于2项机组容量3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脱硝液氨销售业绩 (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等业绩证明资料,合同业绩应包括首页、合同范围、签字页等关键内容)。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 ;
3.2.6关于代理商投标的其他要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材料制造厂商(进口材料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如生产制造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一同参加投标,只接受生产制造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1.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2021年3月16日 9时起至2021年3月25日17时止(北京时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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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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