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土地整理中心机关 天津市北辰区土地整理中心收储地块场地看护项目 (项目编号:SZYL-BC-2021001)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天津市北辰区土地整理中心收储地块场地看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北辰区中关村可信产业园B-19-2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YL-BC-2021001 项目名称:天津市北辰区土地整理中心收储地块场地看护项目 预算金额:831.3066万元 最高限价:831.3066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投标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2.投标人须具有天津市公安局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书。(非本市供应商一旦成交,须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到天津市公安机关进行备案,响应文件中需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3.投标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在开标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投标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纪录、依法纳税纪录、社会保险费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函(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函)。6.投标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7.投标供应商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提供天津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统一平台的截屏。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提供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18日到 2021年03月2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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