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2021-CG08
项目名称:马銮湾新城南岸片区、集美起步区及集美北片区地震安全评价项目
预算金额:147.57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评估范围:包括马銮湾新城南岸片区、集美起步区、集美岛及集美北片区,共7.72平方公里范围区域。
2、主要工作内容:地质调查、地震调查、地震动衰减关系、场地地震危险性概率计算分析、场地地震工程地质条件勘测、目标区场地地震震动参数分区、场地地震地质灾害评价。
合同履行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起90天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为福建省地震局官网已公布的地震安全性评价从业单位,投标人为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全权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3、投标人应书面声明: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失信行为(或者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
4、投标人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截止评审当日前3年内的信用及违法记录。对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作为无效投标(“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例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5、投标人应对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作出书面声明
6、投标人应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并提供营业场所权属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20日 至 2021年04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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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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