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TBN-ZC-2021-069
项目名称:鹤峰县中心医院转运监护仪设备及安装集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30万元,超预算竞标无效
采购需求:本次采购为1个项目包。具体内容见下表。项目的交货地点、交货期要求、主要技术及服务要求等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及采购要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台) | 预算金额(万元) |
1 | 转运监护仪设备及安装集成 | 10 | 30 |
注:供应商投标竞价包含设备的采购、设备的安装集成与运输(含上、下车及搬运等)、安装(含室内特殊要求电源、水源线路的安装)、调试、使用培训、相关部门的验收及保修期内的维护保养以及其他必需的货物、材料、工程、服务、设备安装设计施工等的全部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是否可以采购进口产品: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 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还需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
3)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4)本项目为一个整体,供应商须就包内所有的内容整体性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磋商报价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竞标报价,否则均按无效竞标处理。
三、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1年3月21日起至2021年3月26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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