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我公司接受哈尔滨先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开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哈尔滨先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屋面防水工程备选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先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屋面防水工程备选库项目 2.2项目编号:0222GC20210027 2.2采购内容:屋面防水工程供应商备选库。 2.3入围期限:入围有效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订,经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已入围供应商的入围资格。 2.4施工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施工。 2.5采购预算:19元/平方米(含税),该综合单价已包括以下内容:拆除旧卷材、刷冷底子油、铺贴新卷材、细部构造等工程,包括垃圾清运、垂直运输等全部工作。屋面平顶、斜坡、阳台、女儿墙天沟沿沟等所有部位维修均按中标价格结算不在另行调整。 2.6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第三方审结后,当年12月末按照工程审结金额支付30%工程款,第二年12月末按照工程审结金额支付30%工程款,第三年12月末按照工程审结金额支付30%工程款,剩余10%工程款于第四年12月末前付清。可能包含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工程审结报告出具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乙方不能提供,甲方有权终止付款,责任由乙方承担。 2.7入围家数:12家 3.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意向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的扫描件加盖公章)。 3.2意向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原件的扫描件加盖公章)。 3.3意向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3.4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3.5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官方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3月23日9:00至2021年3月27日16:00(北京时间)。 4.2采购文件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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