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唐国际沈东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2024年职工通勤车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WEME-202104LNSDRD-F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宁大唐国际沈东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2024年职工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已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辽宁大唐国际沈东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及沈抚新区。
2.2通勤车数量:4台。
2.3 计划工期:以合同实际约定日期为准,期限为3年。
2.4招标范围:需提供四台绿标电动通勤车辆,要求座位数应在47座及以上;车辆要求为全新车;内饰及空调效果及车内设施、环境卫生良好,车况优良,观感良好,车内GPS、行车记录仪、空调、取暖设施等能良好投入,座椅无损坏,安全锤、灭火器、事故三角牌齐备以及车内空气指标符合标准。如应答人有建设充电装置需求,我厂可免费提供建设场地及电源,并根据我厂非生产用能电价收取充电产生的费用。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应答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由交通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县际及以上。
3.3投标人提供近3年(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 1个及以上的通勤服务项目业绩(已执行完或正在执行的业绩合同,提供全部合同扫描件)。
3.4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投标人须将本公司以下否决项对应查询结果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
3.4.1被列入集团公司禁止合作名单范围内的(包括被列入黑名单、停止采购和停止授
标名单的);
3.4.2对于施工和服务采购,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
3.4.12未如实陈述有关否决项和/或减分项内容的;
3.4.13可能导致供应商资格或合同履行能力丧失的其他情形。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提供近三年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公司按实际提供)。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23日至2021年4月2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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