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东片区2号地(XARD—0050宗地、XARD—0051宗地、XARD—0052宗地)房屋建筑及配套设施项目基坑监测及建筑物沉降观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容东片区2号地 (项目名称)已由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容东片区2号地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0】109号)、《关于同意容东片区2号地、雄安国际酒店项目实施单位变更的复函》、《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关于容东片区2号地块(XARD-0050宗地)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字【2021】0041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关于容东片区2号地块(XARD-0051宗地)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 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字【2021】0043号、《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关于容东片区2号地块(XARD-0052宗地)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规建审改试点设函字【2021】004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雄安商务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落实情况为 已落实 ,招标人为 河北雄安商务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容东片区2号地(XARD—0050宗地、XARD—0051宗地、XARD—0052宗地)房屋建筑及配套设施项目基坑监测及建筑物沉降观测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容东片区2号地(XARD—0050宗地、XARD—0051宗地、XARD—0052宗地)房屋建筑及配套设施项目基坑监测及建筑物沉降观测。
2.2项目建设地点
雄安新区容东片区东南,北至E22路,西至N21路,南至奥威东路,东至N28路。
2.3 项目概况
容东片区2号地项目位于雄安新区容东片区东南侧区域,项目总建筑面积177.8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7.8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最终建筑面积以实际审定为准。项目投资约106.1亿元。
容东片区2号地项目(XARD—0050宗地、XARD—0051宗地、XARD—0052宗地)房屋建筑及配套设施分3个施工标段进行建设,其中:
标段1(XARD-0050宗地)总建筑面积约47.69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3.69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4.00万平方米,最终建筑面积以实际审定为准。项目投资约27.8亿元;
标段2(XARD-0051宗地)总建筑面积约70.24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50.24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0.00万平方米,最终建筑面积以实际审定为准。项目投资约40.9亿元;
标段3(XARD-0052宗地)总建筑面积约59.87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3.87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6.00万平方米,最终建筑面积以实际审定为准。项目投资约37.4亿元。
2.4 招标范围
容东片区2号地(XARD—0050宗地、XARD—0051宗地、XARD—0052宗地)房屋建筑及配套设施项目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的基坑监测、建筑物沉降观测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基坑开挖时根据国家规范进行支护结构水平、竖向位移监测、支护结构深层水平位移监测、锚杆内力监测、基坑周边地表竖向位移监测等,并进行人工巡视。基准点的设置和保护、测定建筑物的沉降量、沉降差及沉降速率,并应根据需要计算基础倾斜、局部倾斜、相对弯曲机构件倾斜等,满足规范相关要求。
涉及从土护降及地基处理阶段至项目竣工期间的支护结构、相关自然环境、施工工况、周围建(构)筑物、周围地下管线及设施以及为满足现场应急抢险或其他意外情况出现时的监测和观测要求等工作,并出具相应的监测报告及测量成果报告等。
2.5 服务期限
1)基坑监测:计划开始时间为2021年4月25日,实际开始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实际结束时间为土方回填完成(以现场施工进度时间为准)。
2)建筑物沉降观测:计划开始时间为2021年6月15日,计划结束时间为主体结构沉降达到稳定状态或满足沉降观测要求为止,实际开始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近五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合同额100万元(含)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的监测项目业绩(监测内容须包含基坑监测及建筑物沉降观测)。
注:民用建筑工程定义参照:《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50841-2013)“3.2 民用建筑工程”,“3.2.1 民用建筑工程按用途可分为居住建筑、办公建筑、旅馆酒店建筑、商业建筑、居民服务建筑、文化建筑、教育建筑、体育建筑、卫生建筑、科研建筑、交通建筑、人防建筑、广播电影电视建筑等”。
(3)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具备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7、2018、2019年度,若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至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不包括附注。
(5)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6)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t.投标人为本招标项目的勘察单位或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
u.投标人被本项目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按照《中国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安全质量履约信用评价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版)》(雄安集办发〔2021〕1号)的有关要求被拒绝参与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中国雄安集团网站(http://www.chinaxiongan.cn)公示通报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
v.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w.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0]161号文,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x.投标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内。
y.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其他要求: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不得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且不得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招标人及其不具备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27 日09 时00 分00秒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 17 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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