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市旅发大会“景城一体”道路及亮化改造工程建设项目(一期)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10682FW0018003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一、招标条件
本宁安市旅发大会“景城一体”道路及亮化改造工程建设项目(一期)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项目编号:ZZ10682FW0018003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宁安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项目一期的道路改造及亮化工程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对本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管理和服务的能力,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的全过程工程咨询的项目总负责人,应当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
3.2.2造价咨询专业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造价负责人须持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且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并提供近三个月(2021年01月-2021年3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
3.3信誉要求:
3.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期间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3.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期间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03月30日08时30分00秒---2021年04月06日16时30分00秒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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