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秋色巡游岭南文化带建设工程-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PJZB2021-017-FS)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佛山市
一、招标条件
本佛山秋色巡游岭南文化带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编号:PJZB2021-017-FS),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佛山市禅城区骐升市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项目预算金额:10547.867008万元(1)采购内容:本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1家中标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亮化灯具及裸眼3D屏等设备并负责安装及完成全部相关配套设施。(2)详细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的用户需求书。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②提供2019年(或2020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2021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③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④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⑤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出具《资格声明函》,格式按照采购文件所附的格式);
⑥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出具《资格声明函》,格式按照采购文件所附的格式)。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出具《资格声明函》,格式按照采购文件所附的格式)。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出具《资格声明函》,格式按照采购文件所附的格式)。
(4)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注: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资格评审之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已成功办理投标登记及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03月30日09时00分00秒---2021年04月07日17时3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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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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