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5号楼灯光亮化系统设计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210H017)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
一、招标条件
本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5号楼灯光亮化系统设计施工项目(招标项目编号:TC210H017),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117267.62㎡,地上26层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投标人应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承担本标段设计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以上资质②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施工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灯光亮化项目,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文件指合同及现场实景效果图图片】(联合体投标的,业绩须由拟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
(4)信誉要求: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云建建函【2016】422号)要求,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后提交给评标委员会评审);
5其他要求:(1)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2)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要求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9.1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资格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两家(含牵头人),且联合体牵头人须是拟承担施工的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03月31日09时00分00秒---2021年04月06日17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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