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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某部队2021年新兵训练副食品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2021-03-31 19:55:25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JWSCAB-W1006

项目名称:武警某部队2021年新兵训练副食品采购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494.649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4.649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分两次供应,第一次供应时间计划为3-7月,共计120天;第二次供应时间计划为9-12月,共计135天。具体供应时间以签订供应合同为准。合计采购经费约为4946490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 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和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信用查询截图,承诺格式自拟。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2)企业性质不属于外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01日  至 2021年04月2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2: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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