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ZS1087
项目名称:职工慰问品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1:2020年五一劳动节慰问品,500元/份,约100份 品目号2:2020年端午节慰问品,300元/份,约100份 品目号3:2020年十一国庆节慰问,500元/份,约100份 品目号4:2020年中秋节慰问品,500元/份,约100份 品目号5:2021年元旦慰问品,500元/份,约100份 品目号6:2021年春节慰问品,500元/份,约100份 品目号7:2021年清明节,300元/份,约100份 |
合同履行期限:订单或配送方案下发后5个工作日内送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或做出书面声明: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开业不足三年的,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对供应商代表的授权书原件(供应商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的)及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明复印件。3.供应商应满足以下条件:3.1供应商在厦门市行政区域内具有供采购人职工(工会会员)领取慰问品的实体店,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实体店明细清单及详细地址。3.2供应商应具备在厦门行政区域内配送到户的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者书面承诺。3.3供应商应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06日 至 2021年04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